图书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0/9/16 10:18:35 作者:netlwb 浏览量:4969次
图书馆管理制度
图书馆理员职责:
1.积极主动为教学、科研服务,为读者服务。
2.做好图书、报纸、杂志的编排、分类工作。
3.做好日常的图书借还工作。
4.定时组织馆员思想业务的学习,做一个跟进时代步伐的管理员。
5.做好图书馆内的卫生打扫工作,保持楼道、大门、侧道的畅通;不定期检查防盗、防霉、防火设施是否完好。
6.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准时参加晨会。
7.协助教务处做好每次的考务工作。
教师借还书制度:
1.借还书时需带本人龙卡并及时核对自己的借还记录。
2.每位教师限借图书5册,借期60天(文学类30天)。
3.丢失或损坏图书按原价二倍赔偿,图书到期经发催还通知书一月仍不归还者,将赔偿直接交会计室代扣;图书在借期内没有看完者应来办理续借手续。
4.本校职员要调出时,必须要将所借资料还清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
教师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1.做好每天报纸、信件、邮包的分发工作。
2.每天杂志上架,阅览室报纸定期装订。
3.保持阅览室卫生环境整洁。
4.协助教务处做好学校考务工作。
学生取信件制度:
每班选一名生活委员佩带胸卡,上午到阅览室取信件。
教师借还书制度:
1.借还时及时核对自己的借还记录。
2.每位教师限借2册,借期10天。
3. 丢失或损坏杂志按原价2倍赔偿,每学期结束前所借杂志,一律须归还。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 图书馆、阅览室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等。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师生到图书馆、阅览室需保持安静。二
二、 新采编的图书、期刊要及时分类、编目、登记、上架。贵重图书应设立专柜,防止以外发生。
三、 保证提供给师生借阅的图书流通量不低于藏书的2/3。师生借阅图书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
四、 校外人员借阅藏书、期刊必须主管领导批准。师生、校外人员损坏或丢失图书、期刊应照价赔偿。
五、 期刊阅览室课余时间均对学生开放。阅览室的期刊不得外借,阅览室不得在期刊上涂画。
六、 图书、期刊每学期清理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确保帐、册相符。
金坛市第四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