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工作及暑假活动意见
发布时间:2012/6/27 9:49:17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4990次
金坛市教育局文件
坛教字〔2012〕52号
关于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工作及暑假活动的意见
局属各单位:
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即将结束,为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健康、愉悦充实的暑假,现就学期结束工作及暑假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期结束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复习、考试工作
学期结束阶段必须认真做好各学科的复习工作。各学校要重视学科备课组的集体备课,认真制订期末复习教学计划,精心设计复习资料。在复习过程中,教师应当不断改进复习课的教学方法,给予学生更多的自主复习的空间;针对不同学生的实际,开展分层教学活动,提高复习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严格控制教学时间和学生在校时间,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1小时。
要认真做好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组织好各类课程的学期考核工作。凡采用市教育学会参考试卷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科目场次和时间组织考试。各学校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风考纪。要认真做好阅卷工作,并组织教师及时进行试卷分析与诊断性评价。
2.认真做好学生发展性评价工作
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相结合的评价制度,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化,重视对学生学习和发展过程的评价。
要认真贯彻执行《金坛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与评价方案》精神,市教育局将继续开展学业水平常规抽测,并对小学毕业年级考试科目和初中毕业年级中考科目进行全面的质量监控与评价。
3.认真组织学生法纪和安全教育
要认真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精心组织学生放假前的教育。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谨慎交友、告别“三室一厅”、严禁进入网吧、倡导文明上网。还要对学生进行禁毒、禁赌和预防艾滋病的教育。要教育学生高度注意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由学生自发的集体出游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并有必要的安全措施。
4.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
各校要把学生毕业工作作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爱校教育和校本资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毕业典礼,并将相关活动信息输入学校网站。要组织开展初、高中毕业生座谈会、举行评校、评教活动,及时了解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师德、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
5.认真做好代办费结算工作
各校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学生代办费的结算工作。高中阶段学校的代办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代办费的支出清单须报计财部门审核后向学生家长公示,同时上报2份结算清单(教育局、物价局各一份),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预收下学期的学费、代办费。
6.认真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轮岗交流、评先评优等工作
(1)要依据学校绩效考核方案,认真做好上半年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要强化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强化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强化过程考核。要在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拉开分配档次,向一线教师,向工作强度大,教学业绩显著的教师倾斜。
(2)要认真做好教师轮岗交流试点工作,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科进行试点,使轮岗交流工作与促进均衡发展、加大聘用力度、消除学科矛盾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流动激发教师热情,提升办学水平。
(3)要认真做好教师评先评优工作,严格对照条件、规范操作程序,广泛发扬民主,把师德高、师能强、群众公认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
(4)要认真组织教师参与各类培训,学校要确定一名校级领导专门负责,做到组织严密,制度保证,监管到位。
(5)要依据教职工全员聘用实施意见精神,按规定办理聘用合同的续订、终止、变更等手续。
(6)要做好教职工专业成长材料的归档工作,认真做好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工作。
二、暑假活动要求
1.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确保学生得到充分休息
(1)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精神,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各中小学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活动。坚决制止有偿家教,禁止中小学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暑假期间,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各校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凡发现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合理布置学生的暑假作业,所有布置的作业要做到有发必收,每题必批,认真反馈,讲究实效。
2.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活动
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七彩夏日”2012年金坛市中小学生暑期活动的指导意见》精神,精心组织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合理安排暑期生活,鼓励学生走进社会,接触并了解自然,主动体验社会生活。要结合实际,按照“区域引领、以校为主、多元选择、力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对暑期学生活动的研究、设计和管理。各校要认真制订活动计划,各项活动要有专人负责,要注重活动实效,在暑期结束后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3.高度重视做好教师培训工作
市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好暑期师训干训工作,并认真加以落实。在此基础上,各校要进一步落实市局关于“教学质量效益年”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理性思考本学校在新课程背景下如何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的思路和具体举措,加强教学常规的落实和创新,推进教学研究,系统开展针对学案导学、导师制,分层作业、学法指导等方面的专题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研修活动,切实做好教师暑期学习与培训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新课标”的学习培训活动。
4.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子女、贫困学生入学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积极吸纳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履行公办学校职责,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条件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就读,或收取“赞助费”和“择校费”。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各校要摸清情况,按照有关帮困助学办法指导他们提出申请,争取有关方面的资助。
5.提高学籍管理水平,严格控制辍学
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学籍管理建档要求,做好学籍管理档案归类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新生要进行均衡分班,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快慢班”,不得出现流生,学生非正常缺课应及时上报。无论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均不得违反招生政策,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招生均不能取得学籍。各学校应遵守学籍管理规范中关于转学休学复学等规定,确保学籍管理的规范化。
三、关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1.各校要统筹协调、支持督促教职工参加各种有益的培训、进修、教研活动,认真组织校本培训,组织教师踊跃报考教育硕士,积极参加新课程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继续教育项目。要鼓励教师在休息调整之余,注意加强学习,争做学习型个人,并认真备好两周以上新课。
2.积极推进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各校要利用暑假期间认真总结和反思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经验与缺失,落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的意见》精神,制定好新学期本校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的具体工作计划,并思考新学期推进课改的工作思路。
3.各学校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利用假期认真总结工作,思考新学期的工作思路。新学期工作思路中应突出:①学校实施三年发展规划的策略;②实施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③改进和加强德育工作,提高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具体措施;④加强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⑤推进“质量效益年”的活动效果与收获。各单位2011-2012年度第二学期工作总结(含暑期学校值班表)于
中等专业学校要根据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特点,按照本意见总体要求认真安排好学期结束及暑期工作,加强学生毕业就业、技能训练、社会实践等工作。放暑假和新学期开学时间原则上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四、本学期结束前工作及下学期开学工作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结束前的时间安排(非毕业年级)
本学期实际教育教学时间小学、初中105天,高中117天。
(二)新学期开学的时间安排
主题词:中小学 学期结束 暑假活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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