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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暑期自主外出考察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7/7 16:52:59 作者:工会 浏览量:5802次

为丰富教职工暑期生活,开拓视野,学校已向教育局申请允许教职工暑期外出学习考察。具体要求如下:

1人员:在职在编教职工

2形式:学校工会牵头联系旅行社,提供考察路线,教职工自行组团。

3、时间:2012715820期间。

4、经费:根据学校教代会通过的相关标准,高三任课教师每人2000元,其余教职工每人1000元。

5、说明:外出考察学习费用超出标准部分自行解决。9月份教职工凭旅行社发票报销相关额度。不外出考察学习人员按原标准六折补贴。

坛市第四中学 校长室

2012年7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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