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二届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9 7:43:11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4214次
关于评选第二届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全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印发《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见附件),并就评选第二届常州市基础教育成果奖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2年1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所取得的教学成果。教学成果完成人或主持人于2002年之前退休或转岗不从事教育工作者不参评。 二、表彰数量 40项左右。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及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精心组织,择优推荐。 2.各辖市、区申报的教学成果数量:金坛10,溧阳15,武进20,新北8,天宁8,钟楼8,戚墅堰3,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直接申报。 3.各单位于2012年10月18日前,将参评材料报送金坛市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逾期将不予受理。 4.研训中心初选后报送常州市评审委员会。联系人:陈文,联系电话:2368896,邮箱:jtchw@126.com。
附件1:
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与要求
1.参评对象为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电教馆等单位及教师、教科研人员等个人。
2.参评的教学成果主要包括在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与实施、教学方法与手段的优化、教学评价改革、教材开发与建设、教学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成果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反映教育教学规律,既具有系统的理论研究,又在教学实践中获得明显效果,在成果推广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市内、省内以至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3.申报每项教学成果的单位署名不超过3个,个人署名不超过5人。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单位或个人联合向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对成果所属权及其他问题有异议,并在受理申报期限内未能妥善解决的,不得推荐申报。已经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以前荣获过相关奖项的教学成果参评此奖项必须有新的创意和新的发展。
二、参评材料要求
参评材料主要包括两类:
1.《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书》文字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稿;《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文字稿一式四份(用作评奖材料袋的封面)及电子稿。
2.成果佐证材料,包括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等;反映该成果的视频等一式两份(视频光盘是获特等奖和一等奖两个奖次的必要条件)。
三、评审机构
常州市教育局成立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市级评审委员会,负责领导评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确定评审专家组名单;听取评审工作报告;审议并最终确定获奖项目;处理和决定评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市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市级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的具体工作。评审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评审教学成果,向评委会提出奖励建议;对有异议的拟奖成果进行复议;评委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各辖市、区初评办法及机构建立,由辖市、区、教育部门参照本办法自行决定。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1.教学成果奖采用逐级申报的办法。申请人向所在的辖市、区教育部门申报,辖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汇总申报。局属属单位及有关学校申请人向市教育局直接申报。
2.各辖市、区教育部门必须在每次评选规定日期前,将本辖市(区)参评材料汇总后,报送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成果表彰
1.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每三年组织一次评选,首次表彰40项左右教学成果,以后每次表彰原则上不超过30项教学成果。市教育局为获奖单位或个人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金。
2.获奖项目将在常州市教育信息网、常州市教科研网站上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天。市评委会负责受理并裁决举报意见及其他形式的争议。
3.教学成果奖的荣誉证书由主要申请人保存。获得教学成果奖,应当记入本人考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的一项重要依据。
六、其他
1.严禁在评选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市教育局将依据事实撤销其参评及获奖资格,没收证书及奖金,并依据具体情节,责成有关单位给相关人员相应处分。
2.本办法解释权归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评 审 书
成 果 名 称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所 在 单 位
申 请 时 间
常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制
说 明
1.本表第1—6页由申请人(集体申请的,由主要完成者和主要合作者)填写,内容应实事求是,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2.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某些栏目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3.本表在计算机上填写、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也可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4. 本表的电子稿请一并报送。
主要完成人情况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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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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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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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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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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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及任职时间 |
年 月 日 | |
最 后 学 历 及毕业学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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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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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工作及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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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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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学术团体任 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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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兼)任党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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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兼 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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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果 中 所 承 担 工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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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合作者情况(集体完成的成果填写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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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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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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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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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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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
年 月 日 |
最后学历及毕业学校、专业 在成果中所承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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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果中所承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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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介绍(研究背景、基本内容、研究过程、实践效果、推广价值,要求集中反映教学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先进性,限1万字以内): 填写人: 年 月 日 |
成果曾获奖励情况
获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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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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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奖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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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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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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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报成果有关的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目录
名称 |
成果形式 |
发表、出版时间 |
刊物、书刊及出版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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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所 在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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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市(区)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意见: 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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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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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决 结 果 |
同意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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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获奖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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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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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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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市奖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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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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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市(区)教育局领导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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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评审专家组意见: 主审专家: 学科评审组长: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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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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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决 结 果 |
同意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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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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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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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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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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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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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评委会主任: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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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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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决 结 果 |
同意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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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等级 (打√) |
特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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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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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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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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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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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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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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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请简表
(资料共___袋,第__袋)
成果类别 编号
成 果 名 称 单位
主 管 部 门
主 要 申 请 人 及 简 况
姓 名 |
职 称 |
职 务 |
所在单位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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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材 料 明 细 表
名称 |
数量 |
成果名称 | ||||||
申请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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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空白 | ||||||
评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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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限5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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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项成果按顺序装订,并列出目录,目录格式详见备注 | |||||
2. | ||||||||
3. | ||||||||
4. | ||||||||
5. | ||||||||
教 材(限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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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限10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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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2. | ||||||||
3. | ||||||||
4. | ||||||||
5. | ||||||||
6. | ||||||||
课件、录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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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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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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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曾获 奖励 情况 |
获奖时间 |
获奖种类 |
获奖等级 |
奖金数额 |
授奖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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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成果申请人填写,一式四份,一份粘贴于本人的申报材料袋正面,三份装袋,电子稿一并报送。“成果类别”、“编号”两栏由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办公室负责填写。该表一页填写不下,可以分为2页。著作、教材和论文的目录格式如下:
1. 著作与教材(作者:《专著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年月)
2. 论文(作者:《论文名称》,《杂志名称》,出版年月)
3. 光盘与录像(单位、姓名、光盘内容,录制时间)
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教学成果的个人和单位请将申报材料自行装袋(一袋装不下的可以分袋装,每袋都必须有《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作为封面),每项教学成果必须提交的文字材料详见下表:
成果形式 |
序 号 |
内容 |
数量 |
备注 | ||
文字稿与音像资料 |
1 |
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
4 |
1份请自行粘贴于个人的资料袋封面,另3份放于资料袋中 |
装订为第一分册 | |
2 |
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书 |
3 |
请放于资料袋中 | |||
3 |
佐证材料 |
研究专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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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具体情况放入,此项内容请根据所列目录按顺序装订为第二分册,光盘等音像资料请用信封等单独装在资料袋内,作为第三分册。 | ||
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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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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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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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盘等音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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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稿 |
4 |
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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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成果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成果主要完成人的姓名(排序第一的完成人)命名,文件夹内分别包括“申请简表”和“评审书”两个文件。 | ||
5 |
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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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书》中的“成果介绍”,主要包括成果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过程、研究结果或结论、研究的反思及展望等,要求集中反映教学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先进性,字数在1万字以内。《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书》将成为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3.录像材料的制作。评定特等奖和一等奖时,反映成果的录像材料是必要条件。录像材料是评委会了解成果的重要材料,也是成果获奖后向全省进行宣传、推广的音象资料。在制作技术上,要求录像清晰(尽量减少转录次数),视频信号稳定,没有扭曲、晃动、抖动、闪耀等现象,声音录制在二声道上。录像材料应录在四分之三录像带上(广播级或编辑级带均可),时间应在15分钟以内,在正文前留1分钟以内的彩条,10秒蓝底,片尾加10秒蓝底。
4.各辖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单位在报送本辖市(区)、本单位的参评成果时,请一并递交《各辖市(区)、市直属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和文字稿(需单位盖章)一份。
附件2:
各辖市(区)、局属单位及有关学校
申报情况汇总表
____________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
序号 |
单位 |
申报人 |
成果名称 |
成果主 要形式 |
手机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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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各地各单位用excel格式填写。各地各单位在汇总报送时,递交该表的文字打印稿和电子稿;“单位”应写全称;跨学科的研究成果可填“综合”;成果主要形式包括专著、教材、论文、实验、应用及其他。此表如不够,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