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期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3/9 17:22:26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5758次
金坛市教育局文件
坛教人字〔2011〕4号
关于开展第二期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
培训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党教人〔2009〕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期金坛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全体初中班主任和2011年拟参加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2011年4月—2011年5月
三、培训方式与课时:培训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培训8课时,网络培训20课时,自主学习12课时,其计40课时。
四、培训报名:各单位于3月15日前将报名表填写好发送到jtfzp@126.com。研训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编班开展培训工作。
附件:
1.金坛市第二期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报名表
2.金坛市第二期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计划
附件:
金坛市第二期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1.了解、掌握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心理保健、辅导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进一步改善我市中小学生成长的心理环境和教育环境。
2.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水平,促进教师的心理成长,预防和调控教师职业发展过程中的心理矛盾、心理困惑和心理疾病,使教师提升发展水平和获得更多的职业幸福感。
二、培训对象:
全体初中班主任和2011年拟参加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集中培训 根据教师、学生中常见的心理问题,请专家作相关辅导讲座。(8课时)
(二)网络学习(中学部分共47课时,任选20课时)
1.点亮心灯 拨动心弦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程(中学版)(共十六张光盘)
2.教师心理素质教育(十八讲、九张光盘)
3.教师心理健康维护(十讲)
4.中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对策(十二讲)
(三)自主学习(12课时)
每人配发自主学习教材一本。
四、培训方式及课时:
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共4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为8学时,网络学习20学时、自主学习12课时。网络学习由教师在提供的所有网络培训资源中任选28课时。
五、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时间、作业和结业论文(指案例分析)三部分。学习时间必须达到规定时数,集中培训、网络学习、自主学习的学时不能互通。结业论文为根据所学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案例,字数一般为1500至2000字。
六、培训时间与分班:
培训时间:2011年4月-5月
培训编班:根据各校报名情况,研训中心按每班50—60人进行编班,每个班级配备一名辅导员开展网络培训,由辅导员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监控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