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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第四中学教师五、六、八、九、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发布时间:2011/6/3 10:26:20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7929次

中学高级教师五级岗位聘用条件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 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1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7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10年以上。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教育过程中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2)任现职以来, 所带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市级以上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4、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系统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系统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材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教育教学观念正确,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实践经验丰富,能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学科特点,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谨慎探索改革,积极开发地方或校本课程,并取得较好效果、。能胜任本学科课程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能按照新课改要求,为学生开设相应的必修、选修课程和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

2)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必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3)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3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至少一次。

4)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在实际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2次,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独创之处,对提高区域学科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且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413中的一条。

1)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于四分之一)。

2)在常州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必须1篇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在常州市级及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或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

3)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

4)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必须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

6、专业示范要求

具有指导本学科教师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在培养、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方面有一定成绩、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3名以上的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科研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提升。

7、专业发展要求

省特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直接晋升五级岗位;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学科带头人,经考核合格,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

中学高级教师六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1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8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13年以上。受聘中学高级七级岗位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2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3年以上,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教育过程中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2)受聘中学高级七级岗位以来,所带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辖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4.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系统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系统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材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教育教学观念正确,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实践经验丰富,能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学科特点,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探索改革,积极开发地方或校本课程,并取得较好效果。能胜任本学科课程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能按照新课改要求,为学生开设相应的必修、选修课程和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

2)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3)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1次,或在校级范围开设示范课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辖市、区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三等奖以上。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且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于四分之一);或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在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2篇(其中二等奖以上1篇);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1万字以上。

2)任现职以来,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研究,并有一定质量的研究材料及成果。

6.专业示范要求

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1名以上的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教科研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提升。

加权条件

1、任现职期间,获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三等功称号者,如有岗位空缺,可优先晋级。

2、长期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以上干部,且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者,如有岗位空缺,可优先晋级。

3、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教辅人员,如有岗位空缺,可优先晋级。

二、注意事项

1.本聘用条件所要求的荣誉、实绩、论文、论著均以拟晋升对象任中学高级七级岗位后取得的为依据。

2.本聘用条件所适用对象特指我校教师和兼任教学工作的其他人员。

3.取得的荣誉必须提供证书原件,获奖论文须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4.公开课、示范课是指纳入教研部门或学校工作计划或名教师工作室开课计划的教研活动,必须提供活动的计划、教案和听课评价表等原始材料。

5.基本条件略有欠缺,可由加权条件作适当弥补。

6.指导青年教师应有规范的协议或合同,并要有相关师徒结对规划。

三、本试行意见只符合首先聘用,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中学一级教师八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5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8年以上。学生满意率高。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4.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较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教育教学观念正确,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效果好。

2)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须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3)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在校级范围开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校际公开课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辖市、区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三等奖以上。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且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于四分之一);或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公开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1篇(省教育学会须一等奖);或在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2篇;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1万字以上。

2)任现职以来,主持过(或主要参与者)校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研究,并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材料及成果。

6.专业示范要求

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1名以上的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教科研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提升。

二、加权条件

1、任现职期间,获市骨干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三等功称号者,如有岗位空缺,可优先晋级。

2、长期担任教研组长,年级长、中层以上干部,且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者,如有岗位空缺,可优先晋级。

3、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15年以上,且两年内退休的教师,如有岗位空缺,可优先晋级。

三、本试行意见只符合首先聘用,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中学一级教师九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2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3年以上。学生满意率高。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4.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较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教育教学观念正确,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效果好。

2)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须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3)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在校级范围开设公开课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辖市、区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三等奖以上。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且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于四分之一);或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1篇;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1万字以上。

2)任现职以来,任现职以来,主持过(或主要参与者)校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研究,并有一定质量的研究材料及成果。

二、加权条件

1、任现职期间,获校骨干教师以上称号以及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三等功称号者,如有岗位空缺,可优先晋级。

2、长期担任教研组长,年级长、中层以上干部,且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者,如有岗位空缺,可优先晋级。

3、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14年以上,或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8年以上且长期担任毕业班教学或循环教学的老师,如有岗位空缺,可优先晋级。

三、本试行意见只符合首先聘用,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中学二级教师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1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2年以上。学生满意率高。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学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4.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较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教育教学观念正确,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效果好。

2)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3)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辖市、区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三等奖以上。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且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1篇;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

2)任现职以来,参加过校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研究。

二、加权条件

任现职期间,获校教学能手或优秀班主任以上荣誉称号者,如有岗位空缺,可优先晋级。

三、本试行意见只符合首先聘用,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说明】

教师四、七、十、十二级的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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