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金坛市级机关第三届“技能·风采”大赛——“宣传语征集”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5/8 7:53:44 作者:工会 浏览量:5678次
关于组织参加金坛市级机关第三届“技能·风采”大赛
——“宣传语征集”比赛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局属非校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在服务金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外宣传力度,激发工作活力,凝聚发展合力。市级机关党工委、市委宣传部将联合举办“宣传语征集”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
1.围绕金坛“四大板块”建设,即:金坛经济开发区、滨湖新城、茅山风景区、长荡湖风景区,大力宣传板块建设中的发展模式,发展动力和发展方向,为板块发展鼓劲造势。
2.围绕金坛农副特产,向外推介具有地域特色的产品,弘扬家乡物产丰美,土地富饶,吸引外地游人观光旅游,投资兴业。
3.围绕金坛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家乡人杰地灵,历史悠久,传统文化源远流长,拓展文化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比赛对象
各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
三、比赛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四、作品创作要求
宣传语要紧扣比赛内容,体现城市特质,角度切入准,针对性强,内涵清晰准确,语言通俗简练,琅琅上口,具有独特性、创意性,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字数一般控制在30字以内。
五、作品提交要求
1.直接填写《金坛市级机关第三届“技能·风采”大赛——“宣传语征集”表》。填好后以电子邮件形式直接发送邮箱:505209296@qq.com。
2.参选单位和个人可以多次投稿,数量不限,但必须在截止日前报送完成。征集作品应属作者原创,严禁剽窃、抄袭。
六、作品评选办法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所有参选作品进行评审,入围作品在金坛党建网(http://www.jtdj.gov.cn)市级机关第三届“技能·风采”大赛版块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七、作品奖励办法
作品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并对获奖作品给予奖励。
八、相关要求
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特色宣传语征集比赛,真正把征集活动的过程作为一次了解金坛、宣传金坛的过程。各学校、幼儿园至少报送宣传语2条。
附:金坛市级机关第三届“技能·风采”大赛——“宣传语征集”表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宣传语 风采 比赛 通知
附:金坛市级机关第三届“技能·风采”大赛——“宣传语征集”表
单位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宣传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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