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坛市教育学会年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6 15:05:34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4515次
关于开展金坛市教育学会年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我市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从而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文化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金坛市教育学会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自愿参加征文的中小学、中专学校、幼儿园教师。
二、优秀论文标准
1.具有思想性。能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选题和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2.具有科学性。论点、概念表述清晰、准确、完整。论据真实可靠、充实有据、推理严密。
3.具有原创性,有自己的思考、研究与创见。能积极探索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方法、新路径。
4.具有指导性。对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推广价值。
5.具有规范性。题目简短、凝炼、明确。内容切题,条理清晰,结构严谨。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不少于三千字。论文体例规范,有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引注正确。送评的论文一律用A4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
三、征文要求
1.以提高全面学生素质为宗旨,以教育科学理论为基础,紧密联系学校管理、教学、教育、课改、科研和社会实际,力求选题新颖,论述精辟,见解独到,求真务实,文笔流畅。
2.参评论文一律要求以A4纸打印;字数以2500—4000字为宜;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五号宋体,单倍行距。
3.论文必须是参赛者原创,对抄袭、剽窃的论文一经查实,将作出如下处罚:(1)取消该参赛者的论文获奖资格;(2)在金坛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该参赛者的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4.以校为单位填好论文征集登记表并将电子表发送到jystjh@126.com。
四、评审费
每篇论文收取评审费20元,每人限一篇。
五、评选办法
由市教育学会组织专家统一评审,选出一、二等奖若干名。
六、截止时间
论文和登记表以及评审费以学校为单位,于2012年12月15日前(我校12月13日周四截止,周五上报)交给研训中心 钱小肇 老师。
金坛市教育学会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