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学校长推荐制”选拔推荐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6 7:41:15 作者:教务处 浏览量:6530次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学校长推荐制”
选拔推荐实施方案
金坛市第四中学
根据《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试行“中学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中学校长推荐制”操作流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本项工作,特制定本校“推荐制”实施方案。
一、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靳忠平校长
副组长:周国庆副校长
成 员:王火银、张立军、各班主任
二、指导思想和推荐原则
指导思想是:推荐“品学兼优、有一定特长、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好”,且具有创新潜质和在某些领域有浓厚兴趣、突出才华和明显专长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推荐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三、被推荐的学生条件
1.被推荐的学生应当具备至少以下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
(2)职业志向明确。
(3)综合素质强。
(4)遵守社会公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5)基础学业成绩总评位居全年级中等及以上者。若特长较突出,可以适当放低学业成绩总评要求。
2.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
(1)有不良记录。
(2)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
(3)违反法律法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
四、具体实施要求
1、公开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推荐名额(3名)。
2、班主任在各班宣传中学校长直荐生的性质,接受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每班限报3名。
3、高三年级组将学生报名情况汇总后交推荐领导小组和学生代表参加的专门会议讨论决定。
4、年级组公示最终确定推荐名单与推荐理由。
5、年级组统计信息公示反馈情况,如有不符后推荐条件或违规的取消推荐。
6、此实施方案解释权在校推荐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