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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金坛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5/31 7:47:00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4166次

各中小学:

根据常州市语委、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文明办《关于开展“共筑中国梦”中华经典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举办“‘经典江苏’金坛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组别

全市小学、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共设4个组:小学一组(1-3年级)、小学二组(4-6年级)、初中组(79年级)、高中(含职业技术学校)组。

二、参赛要求

1.书写内容为历代名人咏江苏的经典诗句,句意应保持完整,字数不限。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如作品内容不能提供明确出处,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不予评奖。

2.作品类别分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6类书体。

其中软笔(毛笔书写)作品,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钢笔书写,小学一组可使用铅笔)作品,不小于A4纸。硬笔格式从江苏语言文字网(http://jsyw.jsjyt.edu.cn/下载专区下载,用A4纸打印。

各地、各校自备纸张,格式自定。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落款并加盖印章,同时填写《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见附件一,或从江苏语言文字网http://jsyw.jsjyt.edu.cn/下载),并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

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大赛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

三、比赛组织

1.初赛。由学校组织,把各组别的优秀选手(由各班推荐)组织起来进行现场比赛。比赛时间统一规定在613下午1400——15:00,届时我们将派巡视员前往各校巡查,比赛结束后将作品封存带至语委办(市三中内,研训中心二楼)。

各校选送作品名额:每个组别、每种书体类别3——5个。

各校要广泛发动,通过开设汉字书写讲座、组织参赛者现场书写比赛等活动,以赛促练,形成氛围。

2.复赛。我市教育科、研训中心、艺教中心将从各校选送的作品中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大市级决赛。届时将组织专家对各校选送的作品进行评选,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公布评选结果,并从中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常州市比赛。

请各校认真填写《2013年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市级评审作品登记汇总表》(见附件二),同时发至市语委办邮箱(jtsywb@126.com)。联系人:周萍;联系电话:82368926

3.决赛。由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语委组织专家对各地和各校选送的作品进行评选,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组织奖若干名,公布评选结果,并从中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江苏省比赛。

四、工作要求

请各校注意搜集整理比赛统计信息、新闻报道、比赛照片、视频资料等,及时报送市语委办(jtsywb@126.com)。

金坛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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