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轮小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5/30 9:04:35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8239次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轮小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申报流程:
①
②
③
④
⑤
局属各单位:
为了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改进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升教师科研品质,决定组织开展第二轮小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现就小课题研究申报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全市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教师。目前主持各级各类课题和已经申报了常州市“十二五”备案课题的教师不再申报。
2.课题组人员:既可以几个人为研究单位,也可以一人单独申报。 3.研究周期:视研究内容而定,一般为1——2年。
4.申报要求:
(1)选题要有意义有价值。
(2)选题要小,便于操作。
(3)选题内容以课堂教学为主,兼顾班主任工作。
5.小课题管理:学校为小课题研究管理责任人,研训中心负责督查、调研、结题鉴定、推介研究成果等。
6.申报程序:课题组(包括个人)申报——学校审核——研训中心评审,公布立项名单。
7.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策划、指导,借小课题研究,把质量提高和效益提升推向高潮。
8.申报截止时间:
金坛市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