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导读>>部门通知>>教科室>> 文章
评选第六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的工作流程及评选条件

发布时间:2013/11/9 9:22:00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4611次

金坛四中关于推荐、评选第六批常州市

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工作流程

1. 1111 全校动员;

2. 111112 自主报名:

金坛市教坛新秀对照条件报常州市教坛新秀;

常州市教坛新秀和金坛市级教学能对照条件报常州市教学能手;

3. 1113

校评审领导小组评议、推荐,并在校园网上公示被推荐人员名单;

被推荐人员工作会议;

4. 111419

被推荐人员学生满意度测评;填写教育教学实绩汇总表;

填写呈报表;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对照申报材料目录初步完成申报材料;

5. 1120

整理装订申报材料,打印呈报表;

6. 1121日上午

汇总呈报表、申报材料,并打包送局人事科。

金坛四中 教科室

2013.11.9.

附件二:

第六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基本条件

(同时具备)

首先必须是金坛市教坛新秀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以来,在课堂教学,教育科研,班主任工作,实验操作等方面有一定特长并取得校级相关奖励的予以优先推荐。

2.高中、初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2-5年(20118月之前、20088月以后从教)。

3.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学生满意度较高。

4. 积极参加见习期新任教师上岗培训和其他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每年培训不少于72学时。

5. 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或指导综合实践活动1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获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者,优先推荐);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能对学生进行特长训练并取得较好成绩。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具有较好的教学基本功,能较好贯彻执行“教学常规”,教育教学实绩明显。在校际开过公开课或实验课,获得好评。参加过校级教师基本功竞赛(或评优课)并取得三等奖的优先推荐。

7.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培训活动,每学年撰写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育随笔、教育叙事故事等文章或论文至少1篇。

第六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学能手基本条件

(同时具备)

首先必须是常州市教坛新秀或金坛市教学能手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遵守《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以来,在课堂教学,教育科研,班主任工作,实验操作等方面有一定特长并取得区级相关奖励的予以优先推荐。

2.高中、初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48年(20098月之前、20058月以后从教)。

3.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获得一次“优秀”等第或“嘉奖”,或获辖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学生满意度较高。

4.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每年培训不少于72学时。

5. 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等其他管理工作,或指导综合实践活动不少于3年,所带班级(团队)或指导的综合实践活动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获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者,优先推荐);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能对学生进行特长训练并取得突出成绩。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教周课时数分别为同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1/41/31/2以上)。在学科教学中经过一个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一年以上(小学在低、中、高年段经过一个循环教学)。逐步形成正确的教育理念,具有一定的教学改革能力和有效措施,所任学科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教学效果显著。在校际之间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或实验课,并开设过辖市区级公开课,获得好评。参加过校级教师基本功竞赛(或评优课)并取得二等奖的优先推荐。

7.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和能力,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总结。

8.近三年内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育随笔、教育叙事故事等文章或论文至少1篇,或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上一篇: 第五批金坛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说课分组及座位安排表

下一篇: 我校第八届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之撰写“教学反思”评比具体安排

版权所有常州市金坛区第四中学 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路11号 联系方式:0519-82851407

技术支持:南京裕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06023074号

站点统计: 昨天访问: 17082次 | 今天访问: 19623次 | 本月访问: 311377次 | 上月访问: 481545次 | 访问总数: 22667668次 | 文章总数: 1687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