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4 16:28:39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4267次
局属各单位、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我市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从而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文化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金坛市教育学会决定开展2013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自愿参加论文评选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优秀论文标准
1.具有思想性。能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选题和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2.具有科学性。论点、概念表述清晰、准确、完整。论据真实可靠、充实有据、推理严密。
3.具有原创性,有自己的思考、研究与创见。能积极探索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方法、新路径。
4.具有指导性。对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推广价值。
5.具有规范性。题目简短、凝炼、明确。内容切题,条理清晰,结构严谨。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论文体例规范,有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引注正确。
二、征文内容
征文可以围绕德育研究、减负增效、学校发展、课程建设、校本教研、教育科学、课堂教学、小班化教育、幼儿教育、考试评价等方面展开。参赛者可选择其中一个角度展开研究,并在研究的基础上撰写论文。
三、征文要求
1.以提高学生素质为宗旨,以教育科学理论为基础,紧密联系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课改、科研和社会实际,力求选题新颖,论述精辟,见解独到,求真务实,文笔流畅。
2.参评论文一律要求以A4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字数以2500—5000字为宜。标题下方注明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3.论文必须是参赛者原创,对抄袭、剽窃的论文一经查实,将作出如下处罚:(1)取消该参赛者的论文获奖资格;(2)在金坛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该参赛者的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4.以校为单位填好论文征集登记表并将电子表发送到jystjh@126.com.。
四、评审费
每篇论文收取评审费20元,每人限报一篇。
五、评选办法
由市教育学会组织专家统一评审,选出一、二等奖若干名。部分一等奖论文将在《金坛教育研究》发表。
六、截止时间
论文和登记表以及评审费以学校为单位,于2013年12月5日(我校12月3日截止)前交给研训中心文印室汤菊花同志处。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及时向全体教师传达,保证每位教师享有论文评选的权利,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机会和平台。
金坛市教育学会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