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发布时间:2013/12/2 16:07:41 作者:政教处 浏览量:6122次
国旗下讲话稿
朱忠华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同学们,明天就是12月4日了,是一个特殊的、值得我们每一个人铭记的日子,这一天,是我国现行宪法,也就是1982年宪法的颁布实施日。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转发的“四五”普法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已经是第13个法制宣传日了。
确立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氛围,使广大公民像逐步熟悉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一样,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成为展示我国法制建设成就的节日,成为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节日,为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执政”,打下牢固的社会思想基础。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作为中小学生,在享受着法律的呵护与保护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一是学法知法,形成制度规则意识。所谓制度规则意识,是指发自内心的、以制度、规则为自己行动准绳的意识。比如说遵守校规、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活动规则的意识。规则意识是现代社会每个中小学生都应必备的一种意识。没有良好的制度规则意识,不可能培养出法治精神。规则意识有三个层次,它首先是指关于规则的知识。比如说,不偷不盗、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爱护环境、讲究卫生、尊敬师长,等等。但仅有规则知识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有遵守规则的愿望和习惯。这是规则意识的第二个层次。规则意识的最高层次是遵守规则成为人的内在需要。在这种境界中,遵循规则已成为人的第二天性,外在规则对于个人来说,意味着规则不再仅仅是一种外在强制,而是成为人的内在素质,从而在某种意义上使人获得了真正的自由。按孔子的话来说,这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在日常生活中,要一点一滴地逐步培养对制度的尊重、对规则的敬畏,对他人、对生命基本的尊重。
二是自律自觉,守住道德底线。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但总在一种被要求、被规范的环境下,让一大堆规章制度来层层地束缚自己,学习和生活是很难进步的,所以我们应该学会自己约束自己,自己规范自己,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来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作为每个人发自内心的约束,道德每时每刻都在起作用,且集中体现在一个人如何处理自己与周围人和事的关系上。其底线是不损人利己,高标是大公无私。每个同学都要在心中划清是非界限,不讲假话、不做坏事、不做害人的事,养成正直、善良、诚实、有爱心等基本道德品格。在受到诱惑,出现盲从,触及是非临界点时,能在心中喝令自己“停下!守住!”而不越雷池半步。
三是守法用法,健康快乐成长。遵纪是守法的基础,要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有效学习;从提高鉴别能力,到谨慎交朋友;从克服虚荣、攀比心理,到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自救本领;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章守纪的习惯;从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到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现在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我的讲话完,谢谢大家!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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