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导读>>部门通知>> 文章
关于调整学校安全保卫处组成人员及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9/25 15:29:17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3555次

金坛市第四中学文件

校长办字〔2014〕第8

关于调整学校安全保卫处组成人员及分工的通知

各部门、处室: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学校安全保卫处领导组成人员及分工情况。聘用期一年。

一、安全保卫处组成人员:

处长:庞金华

副处长:朱忠华 袁兆强

组员:胡九华 罗小兵 徐彩春 李伟兵

二、安全保卫处人员分工:

庞金华:主持安全保卫处全面工作。

朱忠华:协助处长开展工作。负责学校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家长护学岗和教职工护校队的管理,警校共建,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处理等。

袁兆强:协助处长开展工作。负责学校校舍、消防设施、配电房、运动器械、特种设备、水电气等安全管理,学校财务室和贵重物品的存放管理,后勤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胡九华:门卫保安管理、校园内及周边地区巡查、消防和突发事件的演练、学生文体等重大活动的安全督查。

罗小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食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商店、食堂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徐彩春:电教、实验室及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

李伟兵:学校网络安全管理。

三、教职工护校队成员:

组长:胡九华(兼)

组员:陈红军 张浩 翁安林 颜志新 李栋 张磊 王叶

顾俊杰 夏吉林 万旭峰 袁明

特此通知

金坛市第四中学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上一篇: 关于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公示

下一篇: 我校“评选常州市第十一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工作流程及相关文件

版权所有常州市金坛区第四中学 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路11号 联系方式:0519-82851407

技术支持:南京裕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06023074号

站点统计: 昨天访问: 20360次 | 今天访问: 5604次 | 本月访问: 317718次 | 上月访问: 481545次 | 访问总数: 22674009次 | 文章总数: 1687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