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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校安全保卫处组成人员及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3 10:22:33 作者:政教处 浏览量:6986次

金坛市第四中学文件

校长办字〔2014〕第8

关于调整学校安全保卫处组成人员及分工的通知

各部门、处室: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学校安全保卫处领导组成人员及分工情况。聘用期一年。

一、安全保卫处组成人员:

处长:庞金华

副处长:朱忠华 袁兆强

组员:胡九华 罗小兵 徐彩春 李伟兵

二、安全保卫处人员分工:

庞金华:主持安全保卫处全面工作。

朱忠华:协助处长开展工作。负责学校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家长护学岗和教职工护校队的管理,警校共建,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处理等。

袁兆强:协助处长开展工作。负责学校校舍、消防设施、配电房、运动器械、特种设备、水电气等安全管理,学校财务室和贵重物品的存放管理,后勤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胡九华:门卫保安管理、校园内及周边地区巡查、消防和突发事件的演练、学生文体等重大活动的安全督查。

罗小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食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商店、食堂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徐彩春:电教、实验室及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

李伟兵:学校网络安全管理。

三、教职工护校队成员:

组长:胡九华(兼)

组员:陈红军 张浩 翁安林 颜志新 李栋 张磊 王叶

顾俊杰 夏吉林 万旭峰 袁明

特此通知

金坛市第四中学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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