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金坛市第四中学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3/4 15:10:05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3560次
金坛市第四中学文件
校长办字〔2015〕第1号
关于成立金坛市第四中学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各处室、全体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金坛市教育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决定成立金坛市第四中学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 靳忠平 校长 党总支副书记
钱志华 党总支书记
副主任: 王国庆 副校长
李保平 党总支副书记 工会主席
周国庆 副校长
庞金华 副校长
丁苏霞 副校长
成 员: 张志军 办公室主任
王火银 教务处主任
朱忠华 政教处主任
吕云俊 教科室主任
袁兆强 总务处主任
彭爱珍 艺教处主任
祁秀珍 工会副主席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学校安全保卫处,学校安全保卫处设在政教处和总务处,庞金华同志兼任学校安全保卫处处长,朱忠华、袁兆强为副处长,学校安全保卫处承担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金坛市第四中学校长室
附件:金坛市第四中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金坛市第四中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金坛市教育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制定《金坛市第四中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一、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制订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计划等;
2.协调校外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全局性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对学校各科室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动员部署、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评比考核等;
4.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或培训安全生产知识;
5.负责学校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
6.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
二、学校党总支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党总支及其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措施;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总支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党总支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的集体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调研;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设立安全生产专门监管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监督人员,并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的工作创造条件;
4.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平安校园建设考评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学校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5.把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党总支的思想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引导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6.发挥党群组织安全生产监督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全面参与、全力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7.支持学校行政及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三、学校行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学校行政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任务,推进学校各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卫生防疫及应急救援体系等建设,互相配合,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协调一致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格局。履行以下职责:
1.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牢固确立“安全、质量、公平”的办学理念;
2.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学校安全生产的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3.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行政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同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强化行政执法;
5.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在安全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安全保障、安全考核、平安校园创建等方面提供经费保障;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
7.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加大考核力度,实行“一票否决”;
8.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一案三制”(预案、法制、体制、机制),抓好应急演练、事故应急处置。
四、学校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学校各科室安全工作共同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认真研究解决所负责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2.结合科室职责制定本科室安全监管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完成本科室工作职责所涉及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4.对本科室组织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5.配合安全保卫处开展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学校各科室安全工作具体职责
1.办公室:负责学校文件阅办、信息宣传、档案资料等的安全工作;做好学校教职工聘用、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绩效工资、人事处理等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好安全工作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学校网络安全保卫工作;履行办公室负责的其它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2.政教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日常事务,联系、协调各科室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规定和学生的安全教育等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教育普及率要达到100%;协助法制副校长加强对在校生的法制教育,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制定和落实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安全方案;协助指导学校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分析上报工作;做好有关安全的来信来访的受理、处理工作;负责学生禁毒、防艾兹病等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各项体育、文艺活动的安全工作;履行政教处负责的其它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3.教务处;提高学校师生安全意识,防止在教学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协助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参与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违法违纪教职工的教育工作;负责抓好高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信息技术考试及其组织的其它考试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考试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负责学校实验室、实验器材、教学设备、各类专用教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工作;履行教务处负责的其它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4.教科室:做好教师和学生各类竞赛、考核等活动的安全工作;做好教师外出培训和教研活动的安全工作;履行教科室负责的其它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5.总务处:负责学校校舍、建筑物、构件物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做好学校水、电、气、消防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学校特殊工种人员参加技术培训;督促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谨防失窃、诈骗等案件发生;指导学校在规划校舍建设时充分考虑安全管理需要,同步规划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所需经费的支持;加强学校出租房屋管理,禁止学校将房屋、场地出租作为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严格把握医务室进药渠道关,从正规医药公司进药,定期做好学校药品检查,防止过期、变质药品出现;负责学校食堂和商店卫生安全管理和人员培训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学校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卫生防疫、卫生保健等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妥善处置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协助指导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履行总务处负责的其它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6.艺教处:负责艺术考生校内外的培训期间人身安全;负责学生参加校内外艺术竞赛期间的安全工作;履行艺教处负责的其它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7.工会: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参与教职工的法制教育工作;与有关部门协作做好教职工内部矛盾的疏导、调解工作;动员教职工积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组织工会会员积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履行工会负责的其它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金坛市第四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