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金坛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5/12/8 8:56:03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5156次
关于做好第五批金坛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坛教人字〔2013〕12号文件,现就开展第五批金坛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五批金坛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二、考核时段
2014年12月-2015年11月
三、考核内容
详见坛教人字〔2013〕12号文件:四、待遇和义务中(二)义务
四、考核办法
1.各单位要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对象不能作为考核小组成员。
2.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逐条进行考核,凡达到文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即视为合格。考核材料要在校内展示,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次。对年度考核合格人员发放奖励津贴;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停发津贴,并取消其荣誉称号。
4.各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年度考核汇总表”(见附件)送交局组织人事科,同时发送一份电子稿至jtfzp@126.com.
[附]
四、待遇和义务
㈡、义务(考核的内容)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加强学习研究,努力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育人特色。
2.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年要做到“六个一”:
①上好一门课;
②带好1-2名徒弟(市学科带头人至少跨校带好1名徒弟);(附材料复印件)
③开好一节市级以上公开课;(附材料复印件)
④有一篇高水平的本学科教学论文在常州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常州市二等奖以上;
(附材料复印件)
⑤出好一份具有导向性的试卷;(附材料复印件)
⑥承担或参与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附材料复印件)
㈠、待遇
1.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在评优评先、晋升职称、岗位聘用、竞聘干部等方面予以优先,在岗位晋级时给予相应加分。
2 . 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为两年。经考核合格,教育局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1000元的奖励。学校对当年被评为市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人员分别给予每人500元、300元的奖励。
3.学校应努力为上述四类优秀教师在外出听课学习等方面提供机会,为他们开展教科研活动等提供方便,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金坛区第四中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靳忠平
副组长:钱志华 王国庆 周国庆
成 员:张志军 王火银 吕云俊
金坛市第四中学
2015.12.08.
各项考核具体安排:
请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将五方面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先送王火银主任考核,再送吕云俊主任考核,最后教科室归档。
项目 | 考核时间 | 责任人 |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加强学习研究,努力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育人特色。 | 12月8日 至12月12日 | 张志军 |
上好一门课 | 12月8日 至12月12日 | 王火银 |
开好一节市级以上公开课(附材料复印件) | ||
出好一份具有导向性的试卷(附材料复印件) | ||
带好1-2名徒弟(市学科带头人至少跨校带好1名徒弟)(附材料复印件) | 12月15日 至12月19日 | 吕云俊
|
有一篇高水平的本学科教学论文在常州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常州市二等奖以上(附材料复印件) | ||
承担或参与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附材料复印件) | ||
公示 | 12月22日 至12月26日 | |
上报考核各类表格 | 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