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3/1 10:21:34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4705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6年2月25日—4月25日开展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常州市(普职成教、含中职)限报6项。
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直接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查阅并下载相关材料,并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组织申报,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于2016年4月1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稿和《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稿报送至金坛教师发展中心(503室)。电子稿报送邮箱:jky@jtyx.net
课题申报附件下载地址 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456385262031768
金坛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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