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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 招生录取办法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调查问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4/22 9:28:01 作者:教务处 浏览量:5155次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文件

苏教考招〔201612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

招生录取办法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调查问卷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使广大考生深入了解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主要内容,深入推进高考阳光工程,营造诚信考试氛围,我院编制了《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调查问卷》。请各市招考机构按照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调查问卷工作是深入宣传2016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政策、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市、县(市、区)招考机构及有关中学要从确保高考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平安高考的高度,重视调查问卷工作,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和工作部署,让每一个考生都能参加问卷调查,了解掌握我省有关招生政策,遵守个人承诺,诚信参加高考。

二、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调查问卷工作的总协调,各市、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本地区考生网上答卷的组织与协调,各中学(报名点)负责具体组织考生网上答卷工作,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上网环境,帮助解决在网上作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应届生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网上答卷工作,往届生及社会人员由报名地招考机构负责组织网上答卷工作。各市招考机构须要求所辖县(市、区)招考机构和有关中学组织全体考生认真学习《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苏招委〔20161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组织和指导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独立作答调查问卷。

四、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各市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考生网上答卷。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为42326日,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为42754。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汇总考生网上作答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各市。各市、县(市、区)招考机构和中学须对所辖范围内未在规定时间上网作答的考生,逐一督促落实。全省所有考生须在54日前独立完成答卷。有关中学高三年级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务员、校领导及各级招考机构工作人员也须完成网上答卷。

五、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系统作答问卷,全部作答完毕后方可提交。考生提交后,系统将自动评判对错并显示正确率。同时,系统将自动显示考生答错的题目及正确选项,供考生学习和加深理解。每一份问卷的选项均由计算机随机生成。请各地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

六、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答卷情况的汇总统计工作,对各地的答题质量和在此次调查问卷中的集中问题及时通报各地,以便各地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确保2016年我省平安高考顺利完成。

省教育考试院

2016420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642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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