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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16“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5/16 8:12:13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4713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省教科院相关通知转发如下,请各单位把参评论文通知要求打印好交区教师发展中心继续教育办公室。

(附教科院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教科室:  

2011年开始的“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在江苏省教科院和各级教育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受到全省教育管理者的普遍关注,影响逐步扩大并为越来越多的读者所认同。越来越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也获益良多,我们在坚持和坚守中将继续举办“2016年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论文要求   

论文必须为原创,立足基础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实践,立意新颖、观点鲜明,内容包括教育均衡发展、校长领导力、团队执行力、教师专业成长、学校管理策略、教学管理与改革、行政管理、教科研管理、学生管理、班级管理、学校文化建设、幼教管理等方面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字数在2000-6000字。  

二、参评对象  

全省基础教育管理者、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及教育科研人员。  

三、参评办法  

论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市县相关部门组织论文初选,并以各县(区)80篇论文为上限推荐,不接受以个人的方式参加评选;只接受纸质论文,不接受电子文本和网上论文;参评论文请用A4纸打印或誊写并加盖各市县组织单位公章,以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如发现抄袭他人或网上论文的向所在单位通报;已正式发表、已投寄其它刊物或已参加其它论文评选活动的不得参评。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参评论文经初评、复评和评审委员会终评,分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为3%,一等奖为7%,二等奖为15%,三等奖为20%。另设“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组织推荐较高质量论文参评的单位或集体。  

五、其它未尽事项  

参评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 2016年6月30日 (以邮戳为准);2016年9月组织专家评审并举行颁奖活动;获奖者统一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颁发获奖证书;特等奖名单择期在《学校管理》杂志上公布,特等奖论文将分期选登在《学校管理》杂志上。  

参评论文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学校管理》编辑部;邮编210013。联系电话:025—83758200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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