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6/23 17:29:24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5579次
各高中:
为了推动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建设,深化高中通用技术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生技术素养提升,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就组织参加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区在校高中学生。
二、作品类型
剪纸、篆刻、十字绣、插花、陶艺、建模、3D打印、金工、木工、电子电工、影视梦工厂等项目的作品成品。
三、作品要求
1.所有作品可以独自制作作品参赛,也可以2~4人共同制作作品参赛,作品必须是由学生独立设计、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替完成,作品报送必须填写《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
2.所有作品必须提供设计图样或设计说明,同时提供作品实物;
3.设计图样或设计说明一律用电脑打印,采用A4纸,一式2份上报。自制封面,封面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学校等信息。正文部分,标题用2号宋体字,内容用5号宋体字。
四、评选办法
1.作品数量:每校至少上报10件作品。 注:我校高一、高二每班至少一件,班主任负责布置学生利用暑假完成。
2.上报方式:各高中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上报,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的作品,各校填写好《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报送目录名单》(见附件3)。设计图样或设计说明、作品和附件2的纸质稿一起报送至教育科2,设计图样或设计说明电子稿和附件3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jtjyk2014@163.com。(邮件主题为:学校+通用技术创新)联系人:李俊,电话:82822554。
3.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我校9月19日截止,班主任按时上交)
4.作品评审:区教育局进行初评,择优推荐参加常州市级评比。市教育局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为了表彰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市教育局另设集体组织奖。
5.集中展评:市教育局将召开常州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报告会,对获得奖项的创新作品进行展示,在区域范围内进行交流。由常州市教育局向获奖学生和单位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落实到人,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展示我区高中学生风采。
2.坚持标准,认真组织。各高中校要秉承诚信原则,严格按照参赛程序,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组织工作,教师认真指导,杜绝参赛走过场、作品抄袭、程序混乱等现象的发生。
附件:
1.关于开展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2.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真实性承诺书
3.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报送目录名单
金坛区教育局
2016年6月22日
附件1
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
真实性承诺书
( 市、区)
作品名称 | 作品类型 | |||
作者 | ||||
学校 | ||||
指导教师 | (限填一名) | |||
作 品 简 介 | ||||
学生承诺:本作品由本人(组)独立完成。 本人或小组同学签名: | ||||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辖市(区)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