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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6/23 17:29:24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5579次

各高中:

为了推动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建设,深化高中通用技术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生技术素养提升,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就组织参加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区在校高中学生。

二、作品类型

剪纸、篆刻、十字绣、插花、陶艺、建模、3D打印、金工、木工、电子电工、影视梦工厂等项目的作品成品。

三、作品要求

1.所有作品可以独自制作作品参赛,也可以2~4人共同制作作品参赛,作品必须是由学生独立设计、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替完成,作品报送必须填写《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

2.所有作品必须提供设计图样或设计说明,同时提供作品实物;

3.设计图样或设计说明一律用电脑打印,采用A4纸,一式2份上报。自制封面,封面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学校等信息。正文部分,标题用2号宋体字,内容用5号宋体字。

四、评选办法

1.作品数量:每校至少上报10件作品。 注:我校高一、高二每班至少一件,班主任负责布置学生利用暑假完成。

2.上报方式:各高中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上报,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的作品,各校填写好《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报送目录名单》(见附件3)。设计图样或设计说明、作品和附件2的纸质稿一起报送至教育科2,设计图样或设计说明电子稿和附件3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jtjyk2014@163.com。(邮件主题为:学校+通用技术创新)联系人:李俊,电话:82822554。

3.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我校9月19日截止,班主任按时上交)

4.作品评审:区教育局进行初评,择优推荐参加常州市级评比。市教育局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为了表彰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市教育局另设集体组织奖。

5.集中展评:市教育局将召开常州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报告会,对获得奖项的创新作品进行展示,在区域范围内进行交流。由常州市教育局向获奖学生和单位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落实到人,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展示我区高中学生风采。

2.坚持标准,认真组织。各高中校要秉承诚信原则,严格按照参赛程序,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组织工作,教师认真指导,杜绝参赛走过场、作品抄袭、程序混乱等现象的发生。

附件:

1.关于开展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2.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真实性承诺书

3.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报送目录名单

金坛区教育局

2016年6月22日

附件1

2016年常州市高中通用技术创新作品

真实性承诺书

( 市、区)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作者


学校


指导教师

(限填一名)


学生承诺:本作品由本人(组)独立完成。

本人或小组同学签名: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辖市(区)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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