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第四中学2016-2017学年度 “师徒结对”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6/9/1 14:51:22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2887次
金坛区第四中学2016-2017学年度
“师徒结对”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在教师。要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就要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教师队伍,因此做好教师的培养工作,是学校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师徒结对”工作是实现教师队伍素质的动态提升的重要策略。
我校在以往师徒结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教育局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名教师、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充分吸取同伴的教育教学经验,“名师引领,师徒互助,共同进步”,使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从而打造一批在市内有影响的名师,实现教师队伍素质的动态提升。
二、师徒结对工作对象
金坛四中乐于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老师
三、师徒结对工作要求
1. 本学年采用“一对一”的形式。即同一年级、同一学科的一位师傅和一位徒弟对应的形式。
2. 师傅必须是6年或6年以上教龄、一级或一级以上职称、至少在市级刊物以上发表过一篇论文。
3. “师徒结对”期限:一学年。
4. 9月7日前有意“师徒结对”的老师到教科室报名:师徒同时到教科室填表,并将师傅发表论文的复印件送教科室,由教科室审核后,下周公布师徒结对情况,开会布置师徒结对工作及相关要求。
四、工作职责
1. 开学第三周,师徒双方各撰写《2016-2017学年度个人发展规划》,交教科室存档,并开始互相听课、评课。学年结束撰写《2016-2017学年度个人发展总结》交教科室存档。
2. 同伴间要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执行教学常规,互相帮助,相互学习,有疑必问。
3. 每周听取对方的课至少1节,2016年秋学期高一、高二、高三听课总数至少15节。每次听完课后,作好听课笔记,写好听课交流,互相签字,在期末前交教科室统计备案。提倡多听课,做到取一家之本,采众家之长,创自己风格。
4. 每学年年徒弟方至少发表一篇文章,或常州市级以上二等奖论文一篇。(发表或稿件录用通知期限在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间)
2016年秋学期具体工作安排表:
周次 |
2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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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具体 工作 |
报名 |
写计划 按计划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国庆长假 不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周次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具体 工作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期中考试 不听课 上交检查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周次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具体 工作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国庆、学生活动 不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周次 |
20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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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 工作 |
按计划 听课 |
写总结 不听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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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
1、 开学第三周上交计划,如未上交计划,则视为不合格。
2、 每周五下午不定期对学科进行当周听课情况检查(各组周五不安排听课计划),没听课的或造假的视为不合格,造假的直接取消资格。
3、 每学期期中考试周进行一次听课中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网上公布,每位必须至少完成一半听课任务,如未完成的视为不合格。
4、 听课记录本必须完整填写,填写不完整的不记入听课节次。
5、 每学期结束上交听课记录,并在网上公布一学期听课情况,学年结束上交总结,对完成任务的老师,则做相关材料。
6、 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老师(不合格的),下学期将取消结伴资格。下一年不得再申报。
金坛市第四中学 教科室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