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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和防范校园暴力

发布时间:2016/9/21 10:29:43 作者:政教处 浏览量:5237次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近期校园暴力频发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校园欺凌的受害者大多为校内学生,而施加暴力的人却不限于校内学生。由于很多学校实行的是封闭或半封闭管理,受害者会长期受到欺凌。在欺凌过程中,欺凌者会对受害者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

在世界的各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并不时有校园学生暴力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恶劣的案件。案件中那些心灵被扭曲的孩子们作案手段之残忍,令人触目惊心。

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

校园欺凌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同学间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

其主要表现是身体强壮的学生欺负弱小的学生,令其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

通常欺负者不觉得自己不对,而且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因此,恶性循环导致受害者的身心深受煎熬。在行为上主要有以下表现: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5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6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家人或其他。

7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8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如何减少或面对校园欺凌事件?(概要)

1、从国家司法层面而言,要对侵犯青少年和未成年人的嫌疑人严格执法,重新认识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保护。

2、学校和老师要关心学生,特别是受伤害学生,及时进行心理干预,指定学校校园欺凌的专门应对及处理机构,关注校园欺凌的以上八种表现。

3、学生层面,要进行相关教育,心理辅导,改变自我中心意识,增强同理心教育和体验,受欺凌的学生要勇敢向家长和老师反映问题,争取得到早日解决。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把我们的校园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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