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常州市第二届精品课题及精品课题培育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5 15:14:39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3026次
拟稿人:金坛教研 来源:金坛教研 发布时间:2016-12-5
局属各单位、各幼儿园:
常州市教科院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含幼教、特教)、中(高)职业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教科研部门评选常州市第二届精品课题及精品课题培育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精品课题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已结题课题;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已结题课题;省教研(第九期、第十期)已结题课题;全国电教“十二五”规划已结题课题;省职教改革第一期、第二期已结题课题;常州市“十二五”规划已结题课题。
2.已经获批为江苏省精品课题的课题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精品课题培育对象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在研课题;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在研课题;省教研(第十期、第十一期)在研课题;全国电教“十二五”、“十三五”在研课题;省职教改革第二期、第三期在研课题;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在研课题。
2.已经获批为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精品课题培育对象的课题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申报要求
(一)精品课题申报材料要求(包括主件和辅件两部分)
1.主件:申报书。申报书内容撰写要求(限8000字以内):(1)基本概况。包括课题名称、课题类别、课题主持人、课题核心组成员、研究周期、结题时间;(2)主体内容。包括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研究的基本思路与策略;(3)实践举措。请系统提炼概括课题研究中的实践创新之举;(4)理性认识。请系统总结表达通过课题研究所形成的观点、认识;(5)成果和影响。包括文本和非文本成果,以及在一定范围内所产生的影响。
2.辅件。主要包括:(1)公开出版与课题高度相关的研究专著复印件,限1本(复印内容: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2)公开发表与课题高度相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复印内容:封面、目录、正文、封底),限5篇,需有单位盖章;(3)结题鉴定书或结题证书复印件;(4)与课题相关奖项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公开出版、发表的文本性成果目录,须有单位盖章。
材料提交要求:材料主件(见附件2)+辅件装订成一册,交1份。
(二)精品课题培育对象申报要求
1.质量要求
(1)在解决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上有突破,能够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咨询意见和改革策略;(2)有学术含量和前瞻性、创新性,有利于推动教育理论发展和学科体系建设;(3)研究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问题,有新思路、新角度、新方法,体现较高的实践理性;(4)研究基础好,发展潜力大,预期成果丰富。
2.申报材料要求(包括主件和辅件两部分)
(1)主件:申报书。申报书内容撰写要求(5000字左右):(1)对课题的认识和理解。包括核心概念界定、研究定位等;(2)研究目标和内容。包括研究的重点、难点,与自己以往研究或他人研究相比有所突破、有所创新的地方;(3)研究进展。包括前期研究情况,如文献资料研究、现状调查研究等和已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成果。
(2)辅件:主要包括:(1)公开出版与课题高度相关的研究专著复印件,限1本(复印内容: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2)公开发表与课题高度相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复印内容:封面、目录、正文、封底),限5篇,需有单位盖章;(3)与课题相关奖项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公开出版、发表的文本性成果目录,须有单位盖章。
材料提交要求:材料主件(见附件3)+辅件装订成一册,纸质稿1份;汇总表电子稿(附件4、附件5)发送至邮箱。
请各校严格按上述要求筛选、推荐课题,报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503室),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过时不候!(我校12月13日截止)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2368956;邮箱:jky@jtyx.net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12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精品课题评价框架
附件2:常州市精品课题申报书
附件3:常州市精品课题培育对象申报书
附件4:常州市精品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5:常州市精品课题培育对象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