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30 8:02:59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3138次
局属各单位、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我市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从而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文化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金坛教育学会决定开展2016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论文标准
1.具有思想性。能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选题和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2.具有科学性。论点、概念表述清晰、准确、完整。论据真实可靠、充实有据、推理严密。
3.具有原创性,有自己的思考、研究与创见。能积极探索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方法、新路径。
4.具有指导性。对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推广价值。
5.具有规范性。题目简短、凝炼、明确。内容切题,条理清晰,结构严谨。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论文体例规范,有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引注正确。
二、征文内容
征文可以围绕课程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校本研训、小班化教育及其研究、数字化学习及其应用研究、教育质量检测与评价等方面展开。参评者可选择其中一个角度展开研究,并在研究的基础上撰写论文。
三、征文要求
1.以提高学生素质为宗旨,以教育科学理论为基础,紧密联系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课改、科研和社会实际,力求选题新颖,论述精辟,见解独到,求真务实,文笔流畅。
2.参评论文一律要求以A4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字数以2500—5000字为宜。标题下方注明单位、姓名。
3.参评论文必须是作者独立完成、尚未在报刊上发表过的和未获市级奖励的文章。论文内容严禁抄袭,文责自负。引用他人原始资料的信息、观点、语句等应标注,并在文末以参考文献明确列举(参考文献的标准格式见附件),文责自负,坚决反对抄袭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并公开通报。所有参评论文都必须上交电子稿,以供查验。
四、评选办法
1.由各校教科室对参评论文进行初评、审核,再上报区教育学会。一般农村学校每校不超过4篇,中心镇及城区一般学校不超过8篇,部分规模较大学校不超过10篇(华城小学、二中、中专)。所有论文必须要由作者亲笔签写“诚信承诺书”,由学校教科室审核情况是否属实,最后由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以校为单位汇总后上报 (不接受个人申报、不得超过规定篇数、不符合要求不得参评)。并请特别注意:
如查实为抄袭,将在金坛教研网上公布该参评者的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以及具体抄袭情况。
(在前两年的论文评选中,经过在审查,我们发现25篇论文存在不规范引用、甚至是抄袭等问题,我们选择其中较为典型的16篇文章,进行了公开通报。请相关学校的教科研管理部门以及学校领导重视学术诚信的建设,对相关问题进一步审查和处理,也请所有单位要引以为戒,加强教育和管理。)
2.由金坛教育学会组织专家统一评审,选出一、二等奖若干名。
3.以学校为单位,将论文、承诺书和学校汇总表(每校一张,加盖单位公章)于 2016年12月21日—23日期间(我校12月22日截止)交区教师发展中心(5楼520室)财务室钱小肇老师处。同时将论文、学校汇总表的电子稿发至jky@jtyx.net
金坛区教育学会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
1.诚信承诺书
2. 学校汇总表
3.文献引用格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