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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备案课题中期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0 10:50:48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4291次

各中小学、各幼儿园:

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备案及研究工作的通知》(常教研2016[1]号)及常州市规划课题先中期评估,后立项的管理办法,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备案课题进行中期评估,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备案课题。参加中期评估的课题必须是2016年已备案的课题,没有备案的课题或备案后没有进行开题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课题主持人所主持的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课题已经立项为江苏省规划、省教研课题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

二、评估时间

2017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安排。逾期不再进行中期评估。

三、评估程序

1.各校组织自评。各校教科室组织本校课题组按要求准备材料,并开展自评。

2.区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初审。区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开展对拟参加评审的课题项目进行初评,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3.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推荐课题进行现场差额评估,根据课题研究质量和成果确定课题等第,确立为优秀等第的课题为市重点课题,确立为合格的课题为市(区)立项课题,确立为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立项。

4.课题中期评估结果报常州市教育局审核,常州市级课题项目由市教育局发文确认。

四、材料准备

1.开题论证书复印件(无开题论证意见、专家签名和单位印章的开题论证书无效)3份。

2.课题中期研究报告(主要包括课题研究背景、概念、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所做的主要研究、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等,其中,所做的主要研究、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为中期报告的重点)3份。

3.课题中期评估表(附件1,纸质稿,不用装订2份。

4.课题汇总表纸质稿(附件21份,汇总表电子稿由各校汇总后发送至jky@jtyx.net

5. 关于研究的过程与成果材料的整理。必须按规定将研究的课题材料、阶段行动计划、与之相对应的研究行动与动态报道、所有参与研究者的反思与总结等过程性材料,及时、全面在呈现到“教科研管理平台”的专题网页中。材料的搜集,要注意面向所有参与者(没有相应研究过程与成果的成员不能列“主要研究人员”中)。对于不按规划上传信息、缺乏研究过程的项目在评审时,将执行“一票否决”制。

以上材料及评审费(每项300元)请于1123日前交区教师发展中心5503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2368956

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办

O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请我校九个课题组做好准备,力争高质量通过评估。

附件1课题中期评估表

附件2: 课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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