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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金坛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6 10:01:11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4994次

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通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安排好寒假活动,确保全体师生过一个愉快、祥和、平安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181号)精神,现将学期结束前后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结束前时间安排

1月23日,中学考查科目考查结束;

1月24日,小学考查科目考查结束;

1月29-31日,中学期末考试;

1月31号,小学期末考试;

2月3日,休业式(法制报告),下午教职工会议;

2月4日,寒假开始。

本学期实际教育教学时间为107天。

(二)下学期开学工作时间安排

2月23日,教师报到,学校部署开学工作;

2月24日,教研活动,教师备课(备课量不少于一周);

2月25日,学生报到注册;

2月26日,新学期开学。

职业学校参照执行。由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特点和行业职业教育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报区教育局职社科备案。

二、主要工作

1.从严规范办学行为。

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上升到党性原则高度对待,上升到校领导的党风促行风能力高低的标志,上升到教育贴心服务群众、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考量。校长要履行规范办学行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查找并切实解决好学生“到校过早,放学过晚,作业过多,睡眠时间不足”等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考查学科的教学时间和学生每天阳光锻炼一小时活动时间,要张弛有度,确保文体等活动正常开展。

各中小学校在寒假期间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切实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2.扎实做好复习、检测、分析工作。

各中小学要科学实施好期末复习工作。举备课组之力科学制定复习计划,加强复习课、试卷讲评课的范式研讨,编制好复习练习与检测试题,做到五个并重(知识点复习与条块复习并重、错题整理与变式训练并重、单元训练与综合练习并重、教师讲解与学生自主并重),同时针对不同学生加强个性化指导。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要及时、动态跟踪教研(备课)组、教师的教学常规工作。

要严密组织好各学科期末检测工作,尤其要加强音体美、信息技术等考查科目检测的组织,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明确监考纪律,各校教务处要把好“考查方案、现场组织和成绩汇总”关,不能把考查学科边缘化。

要认真组织好阅卷和质量分析工作。要在区教师发展中心和教学片中心校的组织下保质按时做好阅卷工作,采用网阅的学科要求教师有选择地进行二次批阅。各校要以年级组、备课组为单位做好质量分析工作,分析要聚焦问题与差距,反思实施策略与质量提升的效度,研讨改进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放假前各学科要完成试卷讲评工作,适时召开不同层面的师生总结会。

3.全面开展好学期各项总结工作。

各中小学要有条不紊地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深入实施“学生成长记录(册)袋”评价,客观、细致、完整填写好相关材料,从严做好学生评语和成长记录手册地审核把关工作,及时把反映学生成绩和素质的材料发放给学生和家长,切忌评价流于形式、千人一面。要深入开展“走进学生家庭”活动,对极少数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其他因素有可能辍学的学生要给予帮助,对极少数品行有偏差的学生要给予教育和引导,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各中小学要做好教师与部门(处室)的总结与考核工作。全体教职工应书面反思一年的工作,总结得失,确定提升策略;各部门(处室)要全面梳理一年的工作,切实查找问题差距,寻求解决策略;各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要按照绩效方案,公平、公正、公开实施年度绩效考核。

各校要组织全体行政对照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含课程建设、特色发展项目等重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进行一次“回头看”,汇总实施情况,评估达成水平,并结合新学期的目标任务,提前谋划和安排好新学期工作,细化到人、落实到岗。

4.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各中小学要加强学生法制安全教育。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致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学生法纪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防范各种伤害和诈骗;集中开展以防火(电、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尤其突出防止孩子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牢固树立校园安全“底线意识”和“红线思维”,扎实做好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工作。寒假前,全面排查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以及校舍、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好供水设备防冻等极端天气应对工作,对于安全隐患要立整立改。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必须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区教育局,确保校园安全万无一失。区教育局将不定期检查各学校值班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要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各校要开展一次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专项梳理,制定化解方案,明确专人限期化解,确保把涉校涉生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走访慰问困难教职工,关心好困难教职工生活,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各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将寒假的各项安排和要求告知家长,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督促孩子注意安全,加强锻炼,主动参与家务劳动。要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切实控制各科作业累加后的寒假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引导家长和学生共同参加社会性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社区服务、社会调查、助弱扶困等,增强孩子的实践体验、情感体验、生活体验,锤炼学习品质。要将国家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的决心传达到每个家长,动员学生家长在假期不要盲目跟风参加社会补课,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发展自信。

学校建立体育设施、图书馆、实验室、艺术活动场馆定期免费开放制度,鼓励学生利用学校实验室开展自主创新实验,引导学生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文化艺术活动。职业学校可根据职业教育规律特点,布置相关调研课题,适当开展学生企业见习、社会实践、公益服务、技能训练、创新创业体验、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等活动,落实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效。

6.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规定和师德师风建设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三十条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切实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认真执行“八个严禁”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教育系统和谐发展、风清气正。各校要组织教师重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师德师风、有偿家教”等方面的文件要求,对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采取有效措施,提前警示,确保每位教师都能规范自身行为,坚决制止有偿家教、违规补课行为。寒假期间,区教育局将就此项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于顶风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

7.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各校要通过召开教师会、党员民主生活会、观看视频、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政治理论素养;要结合首届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考核活动,组织教师围绕“主要参考书目”开展业务学习,专题研讨,提升教学素养;要充分发挥一线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本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开展讨论,建言献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工作计划,凝聚促进学校发展全部力量。

三、材料上报

1.各校2017年度工作总结及2018年度工作计划于210前按指定地址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地址见办公室主任QQ群)。

2.各校寒假值班表请于201824日前按指定地址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地址见办公室主任QQ群)。

3.各校九年级质量分析报告请于2018210前发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分管主任邮箱,同时按指定地址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地址见办公室主任QQ群);其他年级质量分析报告,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将适时抽阅(电话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8年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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