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4/8 7:05:35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5109次
局属各学校、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总结各中小学校(含特教,下同)和幼儿园及其教师科研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加强基础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服务教育实践、引领教育发展。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开展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我区的推荐、初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含特教,下同)和幼儿园及其教师。其中先进教师推荐人选必须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职在岗的教师。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文件印发之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申报。
二、名额分配
常州市分配给我区的名额为先进校(园)7所(普高2所、初中1所、小学2所、幼儿园2所);先进教师8名,(普高、初中、小学、幼儿园各2名)。
各报送单位推荐科研先进教师时要向一线教师倾斜,担任校(园)级行政领导职务(包括副职)的不得超过上报总数的30%。
三、评选条件
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推荐单位必须重视教育科研工作,单位科研机构独立设置,科研活动丰富,科研成果助力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在本区域有较大的影响力;科研先进教师推荐人选必须师德高尚、科研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在学校和区域有较强的科研影响力。
四、其它事项
1.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评选每两年组织一次。
2.请各校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并依据评选办法(附件1),做好评审、推荐与报送工作。
3.各报送单位要坚持标准、注重质量,把科研举措实、科研引领效果好、教育教学质量高、师生发展优的学校推荐出来,把真正既教书又育人、科研成绩突出、师生公认度高的教师推荐上来。
4.请各报送单位在2018年4月20日前完成上报工作。根据常州市教科院名额分配,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初评,并将结果公示一周,最终确定上报市教科院的名单。
5.各单位负责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分类汇总并编订目录,与佐证材料一并于4月20日前报送到区教师发展中心503室。
联系人:王老师,邮箱:jky@jtyx.net
电话: 82368956
附件:
1.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评选办法
2.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申报表
3.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4.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分市名额分配表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