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4 9:25:01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5181次
请我校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积极申报。申报人员须按文件要求做好申报的各项材料,并于今明两天到教科室报名。2012年1月16日前上报教科室相关材料。
附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如下:
常教发〔2012〕1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近年来,我市创建了两批名教师工作室,依托各领衔人的专业引领,坚持课题(项目)研究为载体,培育了一大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常教人〔2007〕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第三批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初定56名左右(其中含13名左右德育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原则上中小学各学科符合选拔条件的优秀教师都可以申请参加工作室领衔人选拔,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视实际情况酌情确定领衔人数量。 具体学段学科根据评选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二、评选原则 1.德才兼备。以能力与业绩为导向,注重选拔师德高尚、富有理想、充满教育激情和具有教育创新精神的高水平教师。 2.分类评价。具有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及以上称号的申报者、首批和第二批名师工作室领衔人重新申报者,着重评价工作室工作成效和其研制的名教师工作室方案;其余的申报者,着重评价两方面内容:一是近五年来在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方面取得的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成绩,二是名教师工作室方案。 3.注重实效。着重评价申报者制订的名教师工作室方案在课题(项目)研究、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4.适当倾斜。重点考虑主要学段、学科,兼顾其他学段、学科和专业;增加一批德育名教师工作室,研究方向可以围绕德育管理、班集体建设、共青团建设、少先队建设、公民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技教育等。 5.专家引领。原则上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和省特级教师都需申报领衔人。 三、领衔人申报条件 申报学科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须符合1、2、3、4、5、7、8、9各项要求,申报德育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须符合1、2、5、6、7、8、9 各项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无违法、违规、违纪和从事有偿家教的记录或举报。 2.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功底,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能力强、水平高,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学质量高,深受学生爱戴和家长拥护,在全市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2)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3)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4)市拔尖人才;(5)市学科带头人;(6)骨干“双师型”教师;(7)全市中小学、教研机构中在教育教学、教科研、产学研某一领域公认的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的在职优秀教师;(8)首批和第二批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 4.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或产学研开发能力,主持过重要课题研究并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成果,有多篇具备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公开发表。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心青年教师培养,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有过指导其他教师的经历并有实绩。 6.具有10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在所在地区有较大影响,目前仍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德育工作,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有较强的德育研究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勇于创新的精神,有多篇高水平的班主任或德育管理论文公开发表。 7.名教师工作室方案设计精当,定位准确,三年发展目标明确科学,措施扎实有效,招聘工作室成员思路成熟,对拟招聘的工作室成员的分工、专业发展程度有初步的规划和举措,需要的保障、支持条件考虑周到,工作室规章制度明确合理。 8.选定的研究课题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和一定的独创性、可行性。选题符合教育改革发展方向,能切实提高教育质量,是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同时符合教育科学本身的要求,有学术价值;选题充分占有相关资料,有事实(实践经验)和教育科学基本原理作依据;申报者对选题具有独到见解、对研究方法和呈现结果个性化设计;选题具备比较成熟的研究条件和时机,研究者本人具备较强的专业素养和科研能力;选题预设的研究内容科学合理,方法恰当,预期成果及呈现方式明确。 9.身心健康,年龄适中。男57周岁以下,女52周岁以下。 四、名称命名 体现课题研究和项目研究的特色,彰显工作室的个性特点,突出研究的学段和学科。名教师工作室的命名为:常州市 (学段) (学科) (研究特色) (领衔人姓名)名教师工作室或常州市 (学段) (德育研究方向) (领衔人姓名)名教师工作室。 五、评选程序 (一)新增领衔人评选程序 1.单位审核:申报者提供有关材料(材料目录见附件一、二),填写申报表(附件三、四)一式四份,附工作室方案(附件五、六)一式三份,交所在单位审核。 2.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所在单位行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单位将申报者申报材料送本地区教育主管部门核查。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审核并组织专家对领衔人申报者及其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经局行政办公会议同意后,将申报材料送常州市教育局。 3.初选。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者参加初选。参加初选者制作Powerpoint进行讲演,内容为自我介绍和名教师工作室方案论述,时间为15分钟。自我介绍的主要内容为:主要专业发展经历和特长;近五年来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主要成就及特长等。名教师工作室方案论述的主要内容为:工作室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径、方法、预期成果等。讲演后由专家评委组和观众评委组分别评议排序。经市教育局讨论后确定并公布参加第二轮复选人员。 4.复选。复选形式为答辩,专家评委小组提问,申报者用20分钟时间回答,专家评委小组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议。 5.审核、公布。由市教育局行政审核复选情况后,确定新增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并公布。 (二)第二批领衔人换届评选程序 1.申报:递交领衔人对三年来工作的回顾总结,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三、四)一式四份,附工作室工作方案(见附件五、六)一式三份。 2.考核:市教育局依据《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管理试行办法》,组织专家对领衔人三年工作进行考核。 3.审核公布:由市教育局行政审核考核结果后,确定继续担任领衔人的人选。 六、时间安排 (一)新增领衔人评选时间安排 1.1月20日前,局属单位及有关学校、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对申请者审核工作并上报各项材料;申报者完成初选讲稿的撰写和制作,同时将名教师工作室方案电子稿发送至jyjwjq@czedu.gov.cn。 2. 2月中旬,市教育局完成初选、复选工作,公布新一届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名单并招聘工作室成员。 3.2012年2月底,公布名教师工作室成员名单。 (二)第二批领衔人换届评选时间安排 1.1月20日前,完成三年工作总结,上报申报表、工作方案,同时发送至jyjwjq@czedu.gov.cn。 2. 2月上旬,组织开展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终期评估(具体要求将另发通知),根据研究情况和考核结果,确定继续担任领衔人的人选。2月下旬,领衔人招聘、确定工作室成员。 (三)挂牌运行:2012年3月。 七、经费使用 名教师工作室经费由启动经费和奖励经费两部分组成。启动经费暂定每年1.5万元,奖励经费由市教育局视项目价值、投入的物力、人力及产生的影响等情况,经考核评比酌情拨付。领衔人工作补贴为每月1000元,由市教育局核发。工作室所有经费均划入领衔人所在单位,专款专用,由所在单位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八、其他 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申报领衔人的情况作为履行职责的主要内容进行考核。 市教育局、市教育关工委将聘请适量退休教师担任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总结提炼其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名教师工作室培养教育教学人才的机制,指定教育人事部门、办公室专门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一、二:提交材料目录 附件三、四:领衔人申报表 附件五、六:工作室方案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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