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学生园地>>校园生活>> 文章
争做校园之星 彰显榜样力量(高一年级专场)

发布时间:2019/5/24 15:47:17 作者:团委 浏览量:8896次

为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引导学生在身边找差距、塑榜样、树新星,5月22日晚,我校政教处、团委联合高一年级组开展第四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来自高一年级的24名优秀学子同台竞技,尽展自己的风采。党总支张志军副书记、教务处范华副主任、政教处侍建军副主任、团委仇彩霞书记、陈丽副书记、于晶副书记、张静老师担任本次评选的评委。

IMG_4046.JPG

QQ图片20190524092108.jpg

此次评选沿袭一贯的评选规则,通过资料审核、现场展示、大众评审等,旨在评选出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良好,积极进取的优秀学子,将他们的正能量传递给每一位同学。评选正式开始,只见候选人们自信从容,或通过PPT,或通过视频,从校园生活、自我优势、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经历展现自己的风采。大家毫不胆怯,用言语、更用自己的经历将优势一一诉说。

每位候选人进行了精彩的现场演讲或才艺展示,由全年级学生代表及教师评委进行投票。评审小组通过对候选人现场竞演的得票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议,结合各类别报名人数,最终评选出徐默等10名同学为“校园之星”,沐妍等14名同学为“班级之星”。

initpintu_副本.jpg

initpintu_副本1.jpg

IMG_4051.JPG

活动最后,范华副主任对活动进行了点评和总结,他肯定了本次“年级之星”的准备工作及各班的积极参与,对同学们的精彩表演给予了赞赏,并鼓励大家直面挑战,积极参与学校丰富多彩的活动,争取在学习和各项校园活动中都取得优异成绩。他深情寄语广大同学,让我们努力成为这样的人:动静皆宜,内外兼修!希望大家在自我成长的道路上,塑造更优秀的自己。

IMG_4151.JPG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我校政教处、团委对学生进行了多方面的正确引导,树立了学生的自信心,让学生能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让大家知道了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形成了自尊自爱、自主自强的良好校风。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校园之星:

徐 默(高一10班) 文明之星 虞 回(高一1班) 管理之星

刘湖阳(高一6班) 管理之星 戴艺涵(高一2班) 艺术之星

周正杨(高一9班) 艺术之星 朱青青(高一12班) 艺术之星

马奕楷(高一4班) 学习之星 王 珏(高一6班) 学习之星

张嘉桐(高一8班) 学习之星 杨 澜(高一3班) 学习之星

班级之星:

沐 妍 (高一3班) 龚鹤坤(高一4班) 朱妍南(高一11班)

纪嘉欣(高一5班) 贲 悦(高一7班) 陈思妍(高一7班)

严若旦(高一1班) 侯昱冰(高一2班) 虞 婧(高一5班)

陈辉凤(高一9班) 张语欢(高一10班 李 芸(高一11班)

蒋昕原(高一8班) 顾乐妍(高一12班)

IMG_4153.JPG

 



上一篇: 赵梦园同学被评为金坛市首届十佳小公民

下一篇: 星星之火 闪耀你我(高二年级专场)

版权所有常州市金坛区第四中学 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路11号 联系方式:0519-82851407

技术支持:南京裕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06023074号

站点统计: 昨天访问: 17082次 | 今天访问: 7750次 | 本月访问: 299504次 | 上月访问: 481545次 | 访问总数: 22655795次 | 文章总数: 1687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