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结对,共同进步
发布时间:2019/9/4 7:27:33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3867次
同伴结对,共同进步
——2019-2020学年度常州市金坛区第四中学 “师徒结对”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在教师。要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就要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教师队伍,因此做好教师的培养工作,是学校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
我校在以往师徒结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教育局的有关精神,考虑学校教师发展的现状,充分发挥名教师、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充分汲取同伴的教育教学经验,实现“名师引领,同伴互助,共同进步”,使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从而打造一批在市内有影响的名师,实现教师队伍素质的动态提升。
二、工作对象:
所有课任老师,其中工作未满五年的教师必须参加。
三、工作要求:
1. 本学年采用 “同伴结对”的形式。即同一年级、同一学科的二位老师结为同伴。
2. “同伴结对”期限:高二必修课老师一学期,其它一年。
3. 工作上无师徒之分,一年工作期满可做相关材料。
4. 上学年工作检查不合格的,第二年内不得申报。
5. 有意于参加“同伴结对”的老师请自主结伴后,到教科室报名,由教科室审核,第二周公布结对情况,开会布置相关工作。
注:未完成一轮教学的老师必须进行“师徒结对”。
四、工作职责
1、 开学第二周,各成员撰写《2019-2020学年度个人发展规划》,交教科室存档,第三周开始互相听课、评课。学年结束撰写《2019-2020学年度个人发展总结》交教科室存档。
2、 同伴间要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执行教学常规,互相帮助,相互学习,有疑必问。
3、 每周听取同伴的课至少1节,第一学期高一、高二、高三听课总数至少16节。每次听完课后,作好听课笔记,写好听课交流,互相签字,在期末前交教科室统计备案。提倡多听课,做到取一家之本,采众家之长,创自己风格。
4、每学年小组成员至少发表一篇文章,或获常州市二等奖以上(金坛区一等奖以上)论文一篇。(发表或稿件录用通知期限在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间)
五、 每周(2019年秋学期)具体工作安排表:
周次 | 2 | 3 | 4 | 5 | 6 | 7 | 8 |
具体 工作 | 报名 制定规划 | 工作会议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国庆长假 不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周次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具体 工作 | 按计划 听课 | 期中考试,不听课 中期普查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周次 | 16 | 17 | 18 | 19 | 20 | ||
具体 工作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上交听课记录本 |
六、考核
1、 开学第二周上交计划,并在网上公布,如未上交计划,则视为不合格。
2、 每周五下午不定期对学科进行当周听课情况检查(各组同伴周五不安排听课计划),没听课的或造假的视为不合格,造假的直接取消小组资格。
3、 每学期期中考试周进行一次听课中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网上公布,每位必须至少完成一半听课任务,如未完成的视为不合格。
4、 听课记录本必须完整填写,填写不完整的不记入听课节次。
5、 每学期结束上交听课记录,并在网上公布一学期听课情况,学年结束上交总结,对完成任务的同伴老师,则做相关材料。
6、 未能完成结伴工作任务的老师(不合格的),下学期将取消结伴资格,下一年内不得再申报。
7、考核优秀(合格)者,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
常州市金坛区第四中学 教科室
20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