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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第四中学教师专业素养 “教学技能”考核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11/22 14:11:03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4205次

根据《关于开展金坛区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考核活动的通知》(坛教人字〔2017〕39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金坛区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 “教学技能”考核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校专任教师中开展专业素养 “教学技能”考核活动,以活动促发展,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技能和专业素养。

一、组织管理

1、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靳忠平 

副组长:王  成   袁兆强    宫春燕  

成 员:张立军  徐彩春    徐  波    袁  骅     范  华     祁利军    夏金兰   王云霞

      田志刚   尹文茶     程卫琴     陈  慧     候亚军     苏小俊    滕建军

2、各教研组联系领导:

语文:宫春燕                 数学:徐彩春                    英语:袁  骅 

物理:袁兆强                 化学: 于建军                   生物:史小明

政治:高志明                 历史:徐  波                    地理:缪立兵

信息技术:李伟兵

二、参加对象和学科

1、参加对象:全校专任教师(音、体、美教师除外)

2、参加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

三、考核时间:20191210前结束

四、考核内容

根据学科特点及教学实际,各学科选定的教学技能考核项目如下:

学科

教学技能项目

高中语文

朗诵;演讲;粉笔字

高中数学

教学设计;课件制作

高中英语

教学设计;演讲;课件制作

高中物理

教学设计;课件制作

高中化学

实验操作;模拟课堂

高中生物

实验操作;模拟课堂

高中政治

教学设计;时政热点问题解读或评析

高中历史

演讲;粉笔字;历史事件或人物评析

高中地理

演讲;粉笔字;绘画或简笔画

信息技术

电脑制作;程序设计

五、活动考核办法

1、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考核活动,各学科专任教师都必须参加。

2、各教研组在组内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学科教学技能考核项目自定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和细则。

3、各组自定考核时间,考核时通知本组联系领导全程参与本学科教学技能考核。

4、考核等第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等,对考核优秀者学校推荐其参加区级考核,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推4人,其它学科各推荐2人,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组织相关培训,并进行补考。

5、各组必须在12月10前完成组内考核,考核结束后将本组考核结果、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细则等材料以电子稿形式发到sztwok@163.com.

 

 

常州市金坛区第四中学

2019-11-20

20191119附件1: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考核学校考核成绩统计表(样).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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