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第四中学教师专业素养 “教学技能”考核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11/22 14:11:03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4205次
根据《关于开展金坛区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考核活动的通知》(坛教人字〔2017〕39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金坛区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 “教学技能”考核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校专任教师中开展专业素养 “教学技能”考核活动,以活动促发展,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技能和专业素养。
一、组织管理
1、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靳忠平
副组长:王 成 袁兆强 宫春燕
成 员:张立军 徐彩春 徐 波 袁 骅 范 华 祁利军 夏金兰 王云霞
田志刚 尹文茶 程卫琴 陈 慧 候亚军 苏小俊 滕建军
2、各教研组联系领导:
语文:宫春燕 数学:徐彩春 英语:袁 骅
物理:袁兆强 化学: 于建军 生物:史小明
政治:高志明 历史:徐 波 地理:缪立兵
信息技术:李伟兵
二、参加对象和学科
1、参加对象:全校专任教师(音、体、美教师除外)
2、参加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
三、考核时间:2019年12月10前结束
四、考核内容
根据学科特点及教学实际,各学科选定的教学技能考核项目如下:
学科 | 教学技能项目 |
高中语文 | 朗诵;演讲;粉笔字 |
高中数学 | 教学设计;课件制作 |
高中英语 | 教学设计;演讲;课件制作 |
高中物理 | 教学设计;课件制作 |
高中化学 | 实验操作;模拟课堂 |
高中生物 | 实验操作;模拟课堂 |
高中政治 | 教学设计;时政热点问题解读或评析 |
高中历史 | 演讲;粉笔字;历史事件或人物评析 |
高中地理 | 演讲;粉笔字;绘画或简笔画 |
信息技术 | 电脑制作;程序设计 |
五、活动考核办法
1、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考核活动,各学科专任教师都必须参加。
2、各教研组在组内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学科教学技能考核项目自定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和细则。
3、各组自定考核时间,考核时通知本组联系领导全程参与本学科教学技能考核。
4、考核等第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等,对考核优秀者学校推荐其参加区级考核,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推4人,其它学科各推荐2人,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组织相关培训,并进行补考。
5、各组必须在12月10前完成组内考核,考核结束后将本组考核结果、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细则等材料以电子稿形式发到sztwok@163.com.
常州市金坛区第四中学
2019-11-20
20191119附件1: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考核学校考核成绩统计表(样).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