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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金坛区教育局《关于评选金坛区第九届“十佳青年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5/13 16:48:24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3886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基层工会:

为鼓励我区青年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持续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大力宣传、选树先进青年教师典型,在全区青年教师中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促进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金坛区第九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区各类学校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过金坛区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优秀团干部等称号的青年教师(已获得常州市、金坛区“十佳青年教师”、“十佳师德标兵”、“十大最美教师”等荣誉称号的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师德高尚,注重自身修养,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关心爱护学生,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能顾全大局,坚守初心,勇担重担,事迹突出。

3.业务精湛,刻苦钻研业务知识,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量饱满,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工作在农村学校的一线教师。

4.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教书育人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辅导学生,提优补差中有突出表现。

5.诚信友善,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同事,善于协作,在青年教师中起骨干带头作用,在师徒结对、支教帮扶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三、评选办法

1.金坛区第九届“十佳青年教师”的评选不分配推荐名额,原则上各校可推荐一名候选人。如不具备评选条件的可不推荐,宁缺毋滥。

2.各校在推荐“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时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广泛征求意见,以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上报人选必须在校内公示一周后上报区教育工会。

3.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初评,择优选出15名作为候选人。

4.区教育局对15名候选人进行考察。

5.区教育局党政联席会议对15名候选人票决,推荐10名作为“十佳青年教师”正式人选并予以公示,最后上报区政府审批、表彰。

各学校候选人要认真填写附件一(一份、A4纸打印),同时附一份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及各荣誉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5月28日前上报区教育工会744办公室,同时将下列材料(后期宣传报道使用),打包(人名+学校名)发送至jtjyghbgs@163.com,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1)简明扼要,文字生动的个人简要事迹约300字。

   (2)个人详细事迹2000字左右。

   (3)1MB以上个人工作场景照片2张。

四、奖励办法

1.由金坛区人民政府对金坛区第九届“十佳青年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

2.推荐进入考察程序的15名候选人中,未能当选“十佳青年教师”的另外5名候选人,由区政府授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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