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导读>>上级通知>> 文章
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学期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3/18 14:33:30 作者:教研处 浏览量:2424次

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根据工作计划和课题研究进程以及各课题的申请,现将本学期课题结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时间与地点:2021513-27日,具体见安排表(附件1)。

二、相关材料准备:

1.结题报告,一式四份。研究报告的撰写要力求科学、严谨。必须具备基本的组成部分,做到结构完备、重点突出、观点明晰。

2.结题鉴定书,一式二份,不要装订(各级结题鉴定书见附件2)。

3.成果材料。结题鉴定时提供的材料从简,着重提供这三方面的材料(1)与课题研究核心直接相关的研究论文、案例等,请提供发表(获奖)的原件与复印件。(2)反映课题研究的特色材料。(3)其他少量无法上传到管理平台中的研究成果材料。

4.所有参与结题鉴定的课题必须出具项目申报、立项(中期评估表)的原始文本材料,经鉴定组审核后随其他鉴定材料一道发还课题组。

三、其他事项:

1.本次结题活动形式为会议结题,各课题组汇报810分钟,重点汇报课题研究的内容、过程、成效。请各课题组作好准备。并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做好准备工作。

2.结题(成果)鉴定书中关于课题项目的名称、主持人等关键信息必须要与该项目的申报、立项时保持一致,如果有变化需出具已获批准的“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

3.关于研究的过程与成果材料的整理。必须按规定将研究的阶段行动计划、与之相对应的研究行动与动态报道、所有参与研究者的反思与总结等过程性材料,准时、全面地呈现在“教科研管理平台”的专题网页中。材料的搜集,要注意面向所有参与者(没有相应研究过程与成果的成员不能列“主要研究人员”中)。对于缺乏研究过程、核心研究成果的项目在结题时,将执行“一票否决”制。

4.在结题过程中,各课题主持人必须认真听取鉴定专家组的意见,并根据专家的建议,将修改后的课题研究报告于两周之内发送至jky@jtyx.net邮箱,供鉴定组再次审查。

5.校级立项课题由各学校教科室负责进行结题工作,在完成并确认结题后,将相关课题的研究报告、结题鉴定表报区规划办备案(报区教师发展中心1503室)。

请单位教科研部门及时通知相关课题主持人,按要求精心准备、准时参加结题活动,并注意交通安全。请承担结题活动的各有关单位作好场地等必要的准备,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发展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82368956

   

                                       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办

                                         2021317

 




上一篇: 转发: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备案及研究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转发:2021年“黄浦杯”长三角城市群“教育的活力”征文启事

版权所有常州市金坛区第四中学 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路11号 联系方式:0519-82851407

技术支持:南京裕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站点统计: 昨天访问: 23435次 | 今天访问: 3395次 | 本月访问: 647110次 | 上月访问: 442439次 | 访问总数: 19042602次 | 文章总数: 1662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