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系统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4/26 9:31:10 作者:教研处 浏览量:3578次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根据常州市教育局《2021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教育系统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常州市教育系统在职教师。
二、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时间:4月22日至6月10日。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1.本次培训采用线上学习的方式,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操作手册见附件1),每位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学习内容(选修课程为五选二)。同时,建议各校围绕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校本培训,每名教师至少参加一次线下校本研修活动。
2.各地各校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4月23日前将负责人基本信息报送至指定邮箱1935969052@qq.com(见附件2);请负责人加入“2021常州市心理健康教育培训”QQ群,群号:851846726;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5582352。
3.本次培训纳入市级教师继续教育计划,经考核合格后,认定市级培训学时,由市教师发展学院负责录入培训系统。
4.为避免网络拥堵,本次培训分三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如下:
4月23日—5月10日:市直属、新北区、金坛区;
5月11日—5月25日:溧阳市、武进区;
5月26日—6月10日:钟楼区、天宁区、经开区。
四、实施要求
1.明确分工职责。本次培训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负责组织与协调,市教师发展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培训平台的网络保障,各地各校负责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2.严格过程管理。网络培训开始后,项目负责人每天负责查看学员参与学习的进度,并进行必要的督促,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培训情况,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培训任务。
3.开展专项督查。本次培训采用整校全员推进的方式进行,市教育局将对本次培训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培训结果反馈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
人教处
2021-04-19
20210423附件1:常州市教育系统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操作手册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