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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高考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6/28 16:07:21 作者:教研处 浏览量:2170次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高中校:

为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高考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新课程改革经验总结

围绕立德树人、五育并举的新时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要求,结合三年来高中新课程改革实践经历,从构建全面培养体系、优化课程实施、创新教学组织管理、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完善教学评价机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教学条件环境等方面展开总结,充分展现各校在新课程新高考改革过程中的特色举措、经验亮点,同时寻找存在的主要问题。

2.新高考改革典型案例

(1)年级管理。结合首届新高考改革高三年级管理,从管理目标、管理内容、管理方式、管理问题等方面进行提炼,以团队组建、计划安排、活动组织、情绪调动、时间管理、作业评价等日常工作为素材充分挖掘。

(2)班级建设。既可从班级建设的面上展开,也可从班级管理的点上发散,如班风、学风、教风的形成,特殊学生引导、班级突发事件处置等。

(3)备课组建设。以学科备课组实践过程中具体问题为载体:如怎样充分发挥每位教师的学科专长?怎样科学安排学科的复习进程?怎样精选复习教学内容?如何优化教与学方式方法?如何做好作业与评价设计?如何借助大数据进行精准教学?等提出典型、可借鉴的做法。

(4)学科教学。从学科复习的单元设计、课型架构、分层教学、个性辅导等多角度切入,全面总结回顾新高考教学过程中的得失。

二、评选条件

1.理念前瞻。经验总结要围绕新课程改革及新时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要求,典型案例要聚焦新高考改革的主要任务,体现前瞻性。

2.实践创新。总结案例要针对改革中存在的现实问题,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创造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和成效,体现原创性。

3.成效显著。总结案例要是实际操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案例,通过数据呈现、案例表达的形式充分凸现新课程新高考改革的经验和智慧,体现成效性。

4.推广辐射。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相统一,总结提炼改革实践过程中教育教学成果,充分发挥成果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体现可推广性。

三、评选组织

1.组织单位

新课程改革经验总结和新高考改革年级管理典型案例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组织征集;新高考改革班级建设典型案例由市教育局德育处组织评选;新高考改革备课组建设、学科教学典型案例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评选。

2.组织报送

(1)报送方式:新课程改革经验总结及新高考改革年级管理典型案例每校1篇分别以“学校名称+标题”为文件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指定邮箱;新高考改革班级建设典型案例每校2-3篇,分别以“学校名称+作者姓名”为文件名,报市教育局德育处指定邮箱;新高考改革备课组建设、学科教学典型案例,其中备课组建设每校2-3篇,以“学校名称+学科备课组”为文件名;学科教学语数外科目每校每科3-5篇,选择性科目2-3篇,以“学校名称+学科+作者姓名”为文件名,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指定邮箱。各类总结案例辖市区均以区为单位,局属高中以校为单位汇总后分类集中报送,各指定邮箱及联系方式后附。

(2)报送格式:总结案例的基本结构一般包括摘要、引言、背景介绍、主题内容、实施成效、问题和讨论等部分。新课程改革经验总结及新高考年级管理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新高考改革班级建设、备课组建设、学科教学案例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单位名称、作者姓名为仿宋_GB231五号,摘要为仿宋_GB231五号,正文一级标题为黑体四号、二级标题为楷体_GB2312小四号,正文为仿宋_GB2312小四号,行间距为20磅。

(3)报送时间:各类总结案例报送截止日期均为7月20日。

3.组织评选

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班级建设、备课组建设、学科教学典型案例进行遴选评审;设置奖项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由市教育局公示后发文表彰,部分优秀案例将汇编成册,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现场展示和交流。各校新课程改革经验总结和新高考改革年级管理典型案例将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同时汇编成册,供相互学习借鉴。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新课程新高考改革经验总结及典型案例评选的目的是进一步传播先进理念、宣传有效经验、培养优秀教师、创新教研机制。各地各校要以此为机全面总结提炼、推广应用,不断推动普通高中新课程新高考改革进程。总结案例报送数量与质量将纳入对各地各校考核评价体系。

2.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有序组织,在认真回顾、不断反思、精心打磨、校内评选的基础上按时按要求推荐报送。

3.形成氛围。各地各校要统一认识,加强统筹,借助此次评选活动积极营造对新课程新高考改革的研究氛围,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附:

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人:吴健,联系电话:85681350,指定邮箱:297432063@qq.com

市教育局德育处联系人:李健芳,联系电话:85681383,指定邮箱:514989216@qq.com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人:丁静,联系电话:86691847,指定邮箱:124732060@qq.com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3日


请我校高三教师对照通知要求,认真总结新高考经验,积极撰写案例,于7月19日 前将文章电子稿发到张立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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