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导读>>上级通知>> 文章
转发:常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7/1 14:51:19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2933次

关于印发《常州市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六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教育工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党委,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1〕3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苏教师〔2021〕2号)要求,现将《常州市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9日

附件:

1.常州市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六大行动”实施方案

2.常州市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档案表

3.常州市教育局中小学在职教师个人补课事项报告表

4.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1

常州市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六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1〕3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苏教师〔2021〕2号)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领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凝心铸魂、立德树人的基础性工程。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将“四史”学习教育活动融入日常教育教学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提升广大教师政治素养、师德涵养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抓手。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将师德专题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师德专题教育走心走深走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将师德专题教育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业务能力建设有机结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健全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常态化培训机制,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大主题”学习行动。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师德专题教育作为教师开学教育第一课,教师培训开训第一课和新教师入职第一课内容。各校结合建党百年系列庆祝活动,确立2021年度“大主题”学习方案,组织广大教师开展有计划安排、有形式创新、有学时要求、有时间节点、有督促检查、有效果总结的系统化学习,可参考《常州市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学习档案表》(附件2)。结合“四史”学习教育,突出重点、抓住要点,推动师德专题教育深入人心、全员参与,引导广大教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

(二)“大政策”宣讲行动。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系统宣讲解读《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十项准则”)等师德师风建设有关政策,将准则全面纳入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在职教师日常培训,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每一条、每一项具体内容,让“十项准则”入脑入心。开展学习督导和效果测评,做到全员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

(三)“大警示”教育行动。各地各校对照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和《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查处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发表不当言论、违规收受财物、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行为,严格执行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对于师德违规行为,要详细通报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时刻自重、自省、自警,强调专业敬畏与行动自觉。

(四)“大先生”选树行动。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我心向党·立德树人”百名优秀教师师德故事巡讲活动,地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观摩学习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长为立德树人的“大先生通过评选龙城十佳教师、师德标兵、师德模范和优秀师德案例评选等活动,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营造人人崇尚先进、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要结合第37个教师节庆祝活动,树立一大批可敬、可亲、可学的身边优秀教师典型,引导广大教师从“被感动”到“见行动”,在教育系统掀起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热潮。

(五)“大家访”服务行动。围绕“为民办实事”行动,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校长、班主任、教师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举措。“进社区”活动以校长为主,进一步深化学校和社区共建机制,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理解教育,促进资源共享,形成教育和社会双赢互动局面。“进家庭”活动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为主,进一步深化家校沟通机制力争走访更全面、更深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困难、留守儿童等学生要优先安排走访,并适当增加走访次数,形成家校共育合力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六)“大治理”专项行动。各地各校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体罚、侮辱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问题“顶风违纪有偿补课及有偿家教问题”“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等师德师风突出问题,畅通反映渠道,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规范处理权限、规则、程序。各地各校要对前一阶段开展的“六个一”行动方案进行“回头看”,查找工作不足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工作做实、做深,对于违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要全面摸排,自查自纠,填报《常州市教育局中小学在职教师个人补课事项报告表》(附件3)并在校内公示。

各地、各直属学校于放假前完成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于7月25日前,将师德专题教育方案、开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效电子稿(500字)报送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于11月10日前,将师德专题教育总结电子稿(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色案例、长效机制等),报送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邮箱:404395169@qq.com,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1985582353

三、组织保障

(一)加快工作推进。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精心制订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工作方案,认真部署相关工作,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把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同学习“四史”相贯通、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相融合,深化协同联动机制,加快工作推进。中小学校长是学校师德专题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升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师德专题教育深入开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市教育局成立师德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各地各校相应成立指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与指导协调。市教育局将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座谈交流、电话随访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师德专题教育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电视媒体、橱窗板报、微信公众号等“两微一端”校内外媒体平台作用,通过新闻报道、典型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报道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实效,始终保持有利于治理的舆论态势和氛围,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为党育才、为国育人的奋进风貌。


附件2

常州市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档案表

活动安排

主要内容与形式

时间安排

动员部署

各地各校成立师德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

6月

学习教育

大主题学习行动

认真学习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强化“四史”学习教育。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学习教育,向教师推荐精品学习素材(包括电视纪录片《为了和平》、电视专题片《人民的小康》《百年风华》《红船》、电视剧《跨过鸭绿江》《山海情》及《光荣与梦想》《觉醒年代》《大决战》《功勋》等“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剧目),交流体会、深化认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

6月-8月

大政策宣讲行动

围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师风建设有关政策开展系统宣讲解读和贯彻落实,开展学习督导和效果测评,做到全员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

9月-10月

大警示教育行动

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扎扎实实开展警示教育。

9月-10月

大先生选树行动

围绕“我心向党·立德树人”百名优秀教师讲述师德故事视频展播和庆祝教师节系列活动,发现和培育先进师德典型,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引领作用。

8月-9月

大家访服务行动

围绕“为民办实事”行动,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校长、班主任、教师“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举措。

7月-11月

大治理专项行动

将督导检查贯穿活动始终,结合“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等,对各地各校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成效等进行督促检查。

7月-11月

宣传报道及总结提升

广泛宣传和及时报道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实效,对专题教育进行阶段性、全面性总结,发现问题、总结成绩、凝练经验,构建长效机制

6月-11月






附件3

常州市教育局

中小学在职教师个人补课事项报告表

(本表须由教师本人亲笔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

单位

职称职务

教龄

学科

年级

班主任

情况

公益性

□有 □无

参加人数  5人以下  5人以上

生源区域  □本校   □非本校  □校内外兼有

学生来源  □教师主动发现     □学生(家长)主动要求

□班主任或同事推荐 □亲戚朋友介绍

         □其他

补课地点  □校内   □校外

非公益性

□有 □无

参加人数  5人以下  5人以上

生源区域  □本校   □非本校  □校内外兼有

学生来源  □教师主动发现     □学生(家长)主动要求

□班主任或同事推荐 □亲戚朋友介绍

         □其他

补课地点  □校内   □校外(含培训机构)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本表填报时间为2021年7月2022年8月。

本 人 承 诺

本人郑重承诺:对以上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自愿接受组织监督和查核;如有误,一切后果自负。(请将本段文字抄录在下框中并签名

签名:


上一篇: 转发: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及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转发: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常州市金坛区第四中学 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路11号 联系方式:0519-82851407

技术支持:南京裕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06023074号

站点统计: 昨天访问: 35190次 | 今天访问: 25540次 | 本月访问: 491735次 | 上月访问: 426383次 | 访问总数: 23274409次 | 文章总数: 1691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