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第四中学教师“同伴互助”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9/1 16:14:45 作者:教研处 浏览量:1892次
一、指导思想: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在教师。要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就要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教师队伍,因此做好教师的培养工作,是学校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我校在以往师徒结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教育局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名教师、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充分吸取同伴的教育教学经验,“同伴互助,共同进步”,使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从而打造一批在市内有影响的名师,实现教师队伍素质的动态提升。
二、工作对象:
工作五年以上的教师。
三、师徒结对工作要求:
1. 本学年采用“同伴结对”的形式。即同一年级、同一学科的二位老师结为同伴。
2. “同伴结对”期限:一年。
3. 工作上无师徒之分,一年工作期满可做相关材料。
4. 上学年工作检查不合格的,二年内不得申报。
5. 有意于参加“同伴结对”的老师请自主结伴后,到教研处报名,由教研处审核,第二周公布结对情况,开会布置相关工作。
四、工作职责
1、 开学第二周,各成员撰写《2021-2022学年度个人发展规划》交教研处存档,并开始互相听课、评课。学年结束撰写《2021-2022学年度个人发展总结》交教研处存档。
2、 同伴间要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执行教学常规,互相帮助,相互学习,有疑必问。
3、 每周听取同伴的课至少1节,一学期高一、高二、高三听课总数至少17节。每次听完课后,作好听课笔记,写好听课交流,互相签字,在期末前交教研处统计备案。提倡多听课,做到取一家之本,采众家之长,创自己风格。
4、 每学年小组成员至少发表一篇文章,或常州市级以上二等奖论文一篇。(发表或稿件录用通知期限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间)
五、 每周(2021年秋学期)具体工作安排表:
周次 | 2 | 3 | 4 | 5 | 6 | 7 | 8 |
具体 工作 | 工作会议 制定规划 按计划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国庆长假 不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周次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具体 工作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期中考试,不听课 中期普查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周次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
具体 工作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按计划 听课 | 上交听课记录本 |
六、考核
1、开学第二周上交计划,并在网上公布,如未上交计划,则视为不合格。
2、每学期期中考试周进行一次听课中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网上公布,每位必须至少完成一半听课任务,如未完成的视为不合格。
3、听课记录本必须完整填写,填写不完整的不记入听课节次。
4、每学期结束上交听课记录,并在网上公布一学期听课情况,学年结束上交总结,对完成任务的同伴老师,则做相关材料。
5、未能完成结伴工作任务的老师(不合格的),下学期将取消结伴资格,二年内不得再申报。
6、考核优秀(合格)者,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
常州市金坛第四中学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