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第十五批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 8:44:00 作者:教研处 浏览量:5258次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常州市“五级阶梯”优秀教师管理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五批常州市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各级教研机构、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符合条件的从事教研、教学的人员,其中包括民办学校、行业学校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2。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自主报名、资格审核
1.自主报名、单位审核与公示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主报名,经学校审核并公示后报送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按分配名额报送至市教科院(详见附件3)。
2.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将审核通过人员材料报送至市教科院,同时将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报名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指定邮箱。凡不符合基本评选条件的,不得报送。
(1)文件中“近五年”时间起止为: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2)已获得过五级梯队荣誉称号的不得参与同类称号的申报。
(3)评选条件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或本级。参评论文应具学术性,字数在2500字以上。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应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网可查,核心刊物以北大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第二阶段:教育教学理论考试
申报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教育教学理论考试(闭卷)。理论考试合格,进入后续考评。从教以来,在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基本功竞赛中获评一等奖的,可免教育教学理论考试。
第三阶段:综合评审
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评审。
以上各环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辖市(区)以区为单位,局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将申报人员有关材料报送至市教科院:
1.10月13日前,将《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报名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wjtd@czedu.cn;
2.10月14日前,将《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呈报表》(附件5)(一式两份,一份放材料,一份以区域为单位,集中报送)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附件6)送交市教科院105室。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6692001。
五、工作要求
1.严把师德关。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学校须对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进行严格把关。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单位在上报名单前必须在官网网站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2.各单位要认真审阅申报人员材料,安排专人审核佐证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并加盖单位公章。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推荐评审小组,负责本区域内申报人员的审定工作。如在申报、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票否决,申报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
附件:
1.第十五批常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2.第十五批常州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3.第十五批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4.第十五批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材料目录清单
5.第十五批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报名汇总表
6.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呈报表
7.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表
8.申报人员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9.申报人员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10.评优课及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种类
附件1-4:第十五批常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等相关附件.doc
关于开展第十五批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工作的通知(9月修改).doc
附件5:第十五批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6-10: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呈报表等相关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