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7 13:54:14 作者:教研处 浏览量:1641次
各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研发展规划》,更好发挥规划课题促进和引领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以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积极推动江苏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的相关通知,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课题设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委托课题”四类。
“重大课题”聚焦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和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的战略性与政策性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征集遴选,最终由省教育厅和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拟设立10个左右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采用“揭榜招标”方式进行研究。
“重点课题”是围绕《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研发展规划》确定的研究领域,结合当前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而设立的课题,约占70%。
“专项课题”根据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需求、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而设定。本次设“苏教名家专项”“青年专项”“初中教育专项”“乡村教师专项”等4个专项课题,约占20%。
“委托课题”为省教育厅或省有关教育组织委托的课题,分经费资助和非经费资助两类。经费资助课题有:“职教教学创新团队”“体卫艺及国防教育”;非经费资助课题有:“李吉林情境教育”。约占6%。
二、课题选题
“重大课题”的选题、申报方式、申报时间由省规划办另行通知。“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在《2022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详见附件1)的指引下由申报人自主确定课题名称。《2022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只指明大致的研究方向,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委托课题”必须围绕《2022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
三、申报条件与资格
1.“重大课题”申报人一般须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重点课题”申报人为江苏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
3.“专项课题”申报人要求如下:“苏教名家专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江苏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公布的“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相关资质条件;“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须为江苏省内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以2022年10月底为止);“初中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人须为江苏省内义务教育初中学段校长和教师;“乡村教师专项”课题申报人须为江苏省内乡村教师(认定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4.“委托课题”申报人要求如下:“职教教学创新团队”课题申报人须为江苏省内省级以上双师团队领衔人(国家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研究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申报者须联合校外中(高)等职业院校相关团队共同参与,每课题不得少于4个省级以上双师团队。“体卫艺及国防教育”“李吉林情境教育”申报人均须为江苏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
5.申报人有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申报人主持的课题未完成被取消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与方式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按“申报人学校→县(市、区)教科室→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程序申报。
各单位将纸质稿课题申报书1份、申报评审活页3份、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在11月14日下午5点前交至区规划办,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至我办邮箱jky@jtyx.net,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数量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辖市区申报限额数如下:金坛区10项(其中青年教师专项至少1项,乡村教师专项至少1项);每区可另外报送1项“体卫艺及国防教育”专项,不计入上述限额,各单位可以根据情况选择报送1-2项。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尤其要在申报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规划课题申报的覆盖受益面和课题研究的质量水平。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2368956;地址:金坛大道150号,区教师发展中心1503办公室。
附件1:2022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
附件2: 2022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3: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
附件4: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
附件5:申报评审活页
附件6:汇总表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