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导读>>上级通知>> 文章
转发:关于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 8:44:16 作者:教研处 浏览量:1732次

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在组织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有关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活动。

一、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角度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引导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的理论含量、实践力量、精神能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永远跟党走、励志担使命,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和大先生。

2.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师学模范、做模范,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3.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关注教师身心健康,紧密结合教师工作生活实际,指导教师科学用嗓、保持良好的仪表风范、学会心理调适的方法,提升教师的幸福感。

4.保障教师直播教学安全。聚焦在线教学可能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从技术方法、司法应对和心理调适三个角度指导教师如何防范和应对,以提高教师网络防范能力,保障直播教学安全。

5.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针对不同类型学段教师教育教学重点,聚焦发展素质教育,围绕学科德育、学生综合评价、教师专业发展、学科发展等,提供差异化学习资源,提高教师创新教学的能力。

二、学习时间

2022年12月2日-2023年2月28日

三、学习规则

除“教师直播教学安全”课程外,其他课程必须完整观看完所选视频,并完成视频结尾的测试题,才可获得该视频对应的学习时长。

完成本专题研修,平台为教师认定6学时。其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可认定2学时(须学习不少于90分钟),其他每门课程可认定1学时(每门课须学习不少于45分钟)。获得认定学时后,教师可继续学习,平台将继续记录学习时长。

完成专题学习可获得电子学习证书。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记录的方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结合当地规定执行。

四、学习方式

基础教育教师(不包括中职中专)可通过网页端或APP端进行学习。

1、网页端学习入口:

https://www.zxx.edu.cn/training/bdbe4c1e-f540-4e9f-9fae-855ab44e2d32

2、APP端学习。扫描下面二维码下载安装“智慧中小学”APP,点击顶部轮播图“寒假教师研修”即可报名学习。

image.png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月10日

 

2023年寒假研修操作手册——基础教育版(V2).docx



上一篇: 转发:金坛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转发:2023年“黄浦杯”长三角城市群“失败与创新”征文启事

版权所有常州市金坛区第四中学 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路11号 联系方式:0519-82851407

技术支持:南京裕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站点统计: 昨天访问: 17185次 | 今天访问: 9541次 | 本月访问: 26726次 | 上月访问: 695896次 | 访问总数: 19118114次 | 文章总数: 1662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