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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常州市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9/22 7:25:04 作者:教研处 浏览量:1269次

各学校、局属各科室:

为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工作精神,2023年我市将开展常州市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组织参加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1.全区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各校以及教科研部门或个人。

2.项目应围绕课程、教学、评价、教研、资源建设、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3.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新的理论或实践的重大创新不再参与培育。

二、项目要求

1.坚持政策导向。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发展素质教育,契合国家课程教学改革方向,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2.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围绕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尤其注重一线实践经验的提炼,围绕学科育人领域,突出强调教学方式变革,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能够形成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成果。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要能产生广泛而积极的影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报送程序

1.本届全市教学成果计划培育200项,其中职业教育类50项,基础教育类150项。其中:

职业教育类成果奖培育项目名额分配:江苏省金坛中等专业学校6项;

基础教育类成果奖培育项目名额分配:金坛区21项

我区各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每校原则上每校1项,高中校及教科研相关部门原则上每校2项。

2.培育项目申报。基础教育类成果奖培育项目,由学校完成遴选工作,并在2023年10月2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职业教育类成果奖培育项目,由各职业学校在10月20日之前,直接报送到市教科院。 

四、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申报常州市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应按照《2023年常州市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及《常州市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填报说明》(见附件2)要求,向市教科院提交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和不超过8000字的成果报告(各一式3份),佐证材料1份(精简,装订为1本);同时需提交汇总表1份(盖章)。

申报书首页的“编号”可以不填,关于成果主要内容的视频介绍暂不用提供。所有项目材料请各申报人留存电子稿备用。

(2)电子材料:申报书、成果报告及汇总表的电子稿发到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报送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紫荆西路6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321室,联系人:朱老师,电话:13921097929,电子邮箱:150569456@qq.com。

基础教育类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报送地址: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区教师发展中心1503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2368956,电子邮箱:jky@jtyx.net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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