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第四中学2023年下半年度教科研成果统计汇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 14:28:57 作者:教研处 浏览量:970次
各位老师:
根据我校教科研成果奖的统计要求,需要教师的以下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上报材料的时间界限为: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2)上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下午5点前(交教研处万旭峰老师处)
(3)具体上交材料要求:
序号 | 项目 | 上交材料 |
1 | 发表论文 | 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有刊号的页面)和原文照片,无原件提供用稿通知 |
2 | 省、市级获奖论文 | 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照片,无证书的打印网页 |
3 | 技能竞赛(基本功〈包括班主任基本功竞赛〉、评优课、说课) | 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照片,无原件提供打印公示网页 |
4 | 优秀教师(学带、骨干、教学能手、新秀、名教师、名师工作室、优秀班主任) | 2023年新评的;提供复印件和原件照片,无原件提供打印公示网页 |
5 | 学生竞赛辅导(非音体美) | 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照片(包括教师和学生的证书),无证书的打印公示网页 |
6 | 课题 | 2023年申报课题提供课题评审书复印件;结题课题提供课题评审书和结题鉴定书复印件 |
注:1、复印件均为A4纸张。
2、不登记和不提供相应材料将不享受教科研相应成果奖!
常州市金坛区第四中学教研处
2024-1-2
上一篇: 第四期黑板报评比结果公示
下一篇: 2024学测考点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