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五批金坛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的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3/4/2 9:21:16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6155次
金坛市教育局文件
坛教人字〔2013〕12号
关于评选第五批金坛市中小学(幼儿园)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的工 作 意 见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引领教师专业发展,不断发展和壮大我市优秀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批金坛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现就评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1.教育教学理念新、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在编在岗的一线教师;担任某专业学科教学,成绩显著,任课符合教育局规定的校级领导;教育教学研究人员。
2.已获得常州市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的人员不参加本次评选,获得其他各级专业类荣誉称号的人员可以参加高一级专业称号的评选。
3.对获得金坛市级专业荣誉称号的人员,今后优先推荐参加常州市同类评选活动。
二、评选名额:
1.金坛市学科带头人100名左右;金坛市骨干教师150名左右;金坛市教学能手195名左右;金坛市教坛新秀118名左右。
2. 教育局将分学段、分学科设置评选比例,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评选工作按规定严格进行。
三、评选条件(见附件3、4、5、6)
四、评选要求、程序和时间:
教育局将成立金坛市评选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指导金坛市第五批“四类”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金坛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评选,金坛市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的评选由市教育局委托学校组织评选。每人只能参加其中一个类别的评选。
(一)、金坛市第五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
由教育局组织,按个人申报、学校推荐、教科研能力考试、材料审核、教师民主测评和学生满意度测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
具体评选程序、要求和时间如下:
1.个人申报、民主测评、学校推荐
教师个人对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学校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要在教师会上述职。学校对申报人进行教师民主测评和学生满意度测评(见附件10、11,小学三年级及以下不进行学生测评)。教师民主测评和学生满意度测评低于90%则不能推荐。
申报人员必须经学校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推荐,才能参加教科研能力考试。
时间安排:
2. 教科研能力测试(20分)
对申报对象进行教科研能力测试,考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内容教科研能力应用,题型为问题解决和案例分析。
教科研能力考试按照根据成绩高低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评选的人员。考试成绩计入评选总成绩,占总成绩的20%。
时间安排:考试
3.材料上报和评审(45分)
申报者按评审条件要求统一填写“呈报表”,上报有效材料(见附件12、13)。局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材料评审分计入评选总成绩,占总成绩的45%。
将教科研能力测试成绩的折合分和材料审核的折合分相加,由高分到低分分学段和评选类别按评选计划1:1.2左右的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人员。
时间安排:上报材料
4.课堂教学能力考核(35分)
对进入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人员进行考核;参加课堂教学考核人员同时将前两学期的备课本带至考核现场,接受检查。
课堂教学考核分计入评选总成绩,占总成绩的35%。
时间安排:10月份。
5.结果公示
根据评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段、类别按评选计划数确定拟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总成绩计算:教科研能力测试成绩折合分+材料评审成绩折合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折合分
申报学科带头人未被评上的,其总成绩可纳入骨干教师的评选。
(二)、金坛市第五批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的评选
1.学校要对照条件,参照局评选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程序,严格组织评选和上报。
2.名额分配(见附件2)。
3. 学校评选工作在10月底前结束,并将评选结果报局批准、备案(见附件19)。
四、待遇和义务
㈠、待遇
1.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在评优评先、晋升职称、岗位聘用、竞聘干部等方面予以优先,在岗位晋级时给予相应加分。
2 . 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为两年。经考核合格,教育局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1000元的奖励。学校对当年被评为市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人员分别给予每人500元、300元的奖励。
3.学校应努力为上述四类优秀教师在外出听课学习等方面提供机会,为他们开展教科研活动等提供方便,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㈡、义务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加强学习研究,努力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育人特色。
2.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年要做到“六个一”:即上好一门课;带好1-2名徒弟(市学科带头人至少跨校带好1名徒弟);开好一节市级以上公开课;有一篇高水平的本学科教学论文在常州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常州市二等奖以上;出好一份具有导向性的试卷;承担或参与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
3.每年完成2次“送教”任务。
五、学校组织评选要求
1.学校要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坚持标准,规范评选程序,负责本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审核推荐工作和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评选工作。
2.评选时应确保质量,宁缺勿滥,要突出对申报对象师德水平、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考核。
3.各校要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对申报和推荐对象的材料应严格审核把关。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申报人实现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对学校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关于评选第五批金坛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有关说明
2.第五批金坛市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名额分配表
3.金坛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4.金坛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5.金坛市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条件(供参考)
6.金坛市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条件(供参考)
7. 第五批金坛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师德鉴定表
8.第五批金坛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教学质量考核表
9.第五批金坛市骨干教师评选教学质量考核表
10.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11.教职工民主测评表
12.第五批金坛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呈报表
13.第五批金坛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材料袋封面
14.第五批金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呈报表
15.第五批金坛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呈报表
16.第五批金坛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人员工作量统计表
17.第五批金坛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报名汇总表
18.第五批金坛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报名汇总表
19.第五批金坛市中小学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评选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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