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3/7 9:29:44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5407次
金坛市教育局文件
坛教监字〔2014〕8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本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特提如下要求:
1.认真学习。各校应借此机会普遍开展一次师德教育。专题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切实领会其精神实质。重温《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一系列师德制度,不断提高教职工师德认识水平。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引领广大教职工确立崇高的师德风尚。
2.组织排查。各校应对照本办法第四条所列的10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在教职工自查自纠的前提下,对全校教职工中进行一次排查,对苗头性问题应及时开展针对性的诫免谈话。
3.完善机制。各校应借此机会,全面总结师德建设的成功做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形成自身特色品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探索师德建设规律,逐步建立健全包括教育、宣传、考核、激励、监督、惩处、保障等七大机制在内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金坛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