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及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6/17 16:44:33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4766次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坛教字〔2016〕31号
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
及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2015-2016学年即将结束,暑假将至,为让全区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和有意义的暑期,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26日—28日,中学期末考试。
6月27日,小学非毕业班期末考试。
6月30日,全区中小学生休业式。
7月1日起,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
8月28日,教师报到,安排新学期工作。
8月29日—30日,教师教研活动。
8月30日、31日,学生报到。
9月1日,学生正式上课。
本学期实际教育教学时间小学、初中、高中94天。
2017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8日,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12日。
职业学校参照执行。由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特点和行业职业教育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报区教育局职社科备案。
二、工作要求
(一)有序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1.认真组织期末复习和考试。各校要切实加强复习指导,坚持以课堂为主阵地,为学生创造更大的自主复习空间,严格控制复习迎考阶段教学时间,确保学生参加适当的体艺活动,提高复习效率和教学效益。做好期末各学段的质量分析工作,对反映出来的教与学的问题,要研究改进措施。
2.认真做好学校工作总结。学校主要领导要认真总结回顾一学年来学校在加强课程建设、推进学校内涵发展以及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开展的卓有成效、富有特色的工作,既要总结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绩,更要分析不足、制订整改措施。各校放假前将学年工作总结和暑期值班表的电子稿发送区教育局办公室邮箱:jyjbgs2005@163.com。
3.认真做好学生发展性评价、学生电子学籍卡成绩和评语上传、毕业课程、代收费项目结算、校舍设施安全检查、文书档案资料收集、信访接待等工作。
(二)严格执行省“五严”规定
1.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暑假期间各中小学校(含民办校)一律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不得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各校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对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采取有效措施,提前警示,坚决制止违规补课、违规招生和有偿家教等行为。
2.各校责任督学要加大对学校执行“五严”规定的检查力度,加强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所有的中小学校不发生违规行为。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为:82881815(督导室),82881859(教育科)。
(三)科学安排学生暑假生活
1.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培养家长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督促孩子注意安全,加强体育锻炼,主动承担家务劳动。避免学生家长盲目攀比,在暑期让孩子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
2.各校要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加强各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能力要求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布置耗时过长、动手难做、材料难找、过程繁杂的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认真批改、及时反馈。
3.各校要根据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乡村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就便、有益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项目。
(四)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1.加强暑期安全教育。放假前,学校务必要对学生进行暑期安全教育和法纪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防范各种伤害和诈骗,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致家长书等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预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切实增强家长保护儿童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
2.加强高考政策宣传。各校要充分抓住高考考试结束、学生填报志愿、公布考试成绩等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对广大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的正面宣传、说服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特别是要通过班主任、教师等力量,将我省落实“三个不减少”“三个确保”的工作情况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和考生家长,消除家长和社会疑虑。中小学、幼儿园全体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讲政治、顾大局,发现相关情况,要及时做好解释、劝导工作,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迎考环境和愉快的暑假。要正确认识和对待高考成绩,不得进行高考成绩排名,不得炒作各类考试“状元”。
3.加强学校日常值班。随着汛期的到来,各校要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暑假期间,学校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安全稳定。组织学生开展暑假活动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并制定安全预案,将安全预案提前送交区教育局安全监督科备案。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必须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将不定期检查各学校值班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做好招生入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就近免试入学,阳光招生、均衡编班。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面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不得组织学生进行分班考试,更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办实验班、特长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积极吸纳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不得无故拒收符合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要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招生的学生均不能取得学籍。
(六)加强校长教师暑假学习。各校在保证教师应有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要加强教师各级各类培训和自主学习的考核管理,提高参加“常州公开课”、“名师大学堂”等培训活动的质量。要加强学校课程建设项目的研讨,针对薄弱学科、薄弱环节,提高建设水平。要围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方法、专业素养等方面开展保质保量的校本培训,提升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教师备课量一般不少于一周。
(七)加快推进项目工程建设。各校要抢抓暑期有利时机,加强在建工程和暑期维修项目的安全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设备设施及时进行维修。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确保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确保如期竣工、接受验收和投入使用。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6年6月16日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6月 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