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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第四中学校本培训 考核制度、评价制度和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26 8:44:42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4743次

为了贯彻落实《金坛区第四中学2015—2020五年校本培训规划》切实提高校培训的实效性,推动我校教师和学校全面协可调持续发展,使校本培训工作在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方面发挥充分的作用,我校采取学校组织考核和教师自我考核相结合考评方式,对校本培训教研科研工作进行考核,制定考核制度。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和骨干教师参加的校本培训考核小组。小组成员认真组织培训,并严格按照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后附校本培训考核领导小组)

二、考核方式

1、学校组织考核。

2、教师自我考核。

三、考核内容

1、教研组及教师个人实施《金坛区第四中学年度校本培训计划书》和《金坛区第四中学学度教研组校本培训计划》的情况。

2、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习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3、每学年每位教师开学初写《金坛第四中学年度教师个人发展规划》,根据一学年的培训情况,每位教师要写《金坛第四中学学年度教师个人校本培训总结》。各教研组要完成《金坛四中教研组校本培训工作总结》。

四、考核制度

教科室负责校本培训各项学习、培训工作布置、检查和督促,各教研组长及各处室要积极配合。

1、学校对教师的校本培训实行学时学分制度管理。

2、严格考勤管理,每次集中培训均采取签到制度。

3、培训的相关作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教科室,逾期不交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4、学分考核表:

考核项目

师德培训

业务学习培训

全员培训

教师沙龙、论坛和师徒对等

专家讲座

外出学习、培训

个人计划

个人总结

学分(总分24分)

2

4

3

3

3

4

2

3

各项得分









总得分


 

五、奖惩制度

(一)、奖励

1、按时参加教师校本培训,认真完成相关培训作业,在研讨活动中做主题发言者记入教师个人成长档案。

 2、能把所学理论应用于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教学成绩突出者记入教师个人成长档案。

3、积极示范课、公开课,上交相关课件和教案的教师,记入教师个人成长档案。

4、课题在校级以上立项的课题组成员记入教师个人成长档案。

5、以上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的教师,与学校年度考核挂钩,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二)、处罚

1、严格坚持考勤制度,凡在集中学习、培训工作中无故缺席或因其它事情缺课达总课程三分之一以上者,均不能取得该项学分。

2、培训作业(如教育教学案例、教学成长故事、个人成长规划、读书笔记、讲座听后感等)超过五分之一不交者,不能取得该项学分。

3、未能按规定上公开课,上交相关课件和教案者,不能取得自主培训学分。

4、以上内容将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五、公示制度

为规范学校校本培训管理工作,使我校的校本培训工作能正常、有序、有效地开展,本着对教师高度负责的态度,特制订本公示制度。

1、学校组织的讲座、集中学习、培训作业等信息将在学校公示。

2、讲座、集中学习等教师出勤情况将与两天内在校园网上公示,如有出入,教师可在一周内向教科室提出,经核实后予以更正。

3、教师上交的教育教学案例等培训作业将于作业上交截止日之后两天内在校园网上公布,如有出入,教师可在一周内向教科室提出,经核实后予以更正。

4、教师教育教学案例等,在评比结束后在学校公示,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教师可于一周内向教科室反映情况,经核实,确有问题的报校长室最后裁定。

5、教师所取得的校本培训学分,将在学校公示。

以上校本研修考核与评价制度,由学校教科室负责制订,由校长室审定,自确定之日起实施,并在具体操作中不断完善。

 

金坛区第四中学   

2015年1月

金坛区第四中学校本培训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靳忠平

副组长:钱志华  周国庆  王国庆

成  员:庞金华  张志军   王火银  吕云俊  朱忠华  彭爱珍  李雅琴

袁兆强  张立军   刘润军  尹文茶  葛明洪  王云霞  陈红军

陈  慧  徐  波   于小兵  管  松  缪立兵  程伟琴  杨小建 

 

 

 

 

 

 

金坛市第四中学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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