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工作规范、检查与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31 10:22:49 作者:政教处 浏览量:5460次
常州市金坛区第四中学德育工作规范、检查与考核制度
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切实落实我校教代会有关精神,做好班级管理量化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1、班级管理量化考核由当日行政领导、教师以及学生会有关专门部门负责,学校初高中政教处负责统计、登分并公布以及每月两次通报工作。
2、每日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纪律占40分,卫生占30分,宿舍占20分,自行车占10分。
3、班级纪律考核办法:
3.1班级纪律考核分为出勤、胸卡佩戴,午休及暮间纪律、课间操及纪律等几个方面。
3.2早读、午休及晚自习迟到的考核由门卫负责,每人次按0.5分扣除;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上午第四节课、及课外活动时间有学生早退的,每人次按0.5分扣除考核分。
3.3要求学生出入校门及在校内要佩戴胸卡,由政教处、学生会干部及门卫考核,每发现一人未按规定佩戴胸卡,扣除考核分0.5分,发现转借、冒用他人胸卡登记迟到早退姓名者或态度不好者加倍扣除。
3.4午休(睡)、晚间休息期间由分管值日领导及教师对各班考核,由值日领导确认各班纪律扣分情况,为体现奖优罚差的原则,要求每天有一定的扣分面,现阶段应保持在20%左右。
3.5学校要求上好两课两操,保证课间操和眼保健操的出勤率及出操质量,行政值日人员可视情况扣除较差班级1-5分。
3.6提倡节约用电,杜绝无人灯,发现在午间及课间操期间有无人灯的,扣分考核分1—2分
4为保持我校校园卫生状况,将卫生包干情况列入班级常规量化考核,卫生考核分为包干区卫生和教室卫生考核,分别占20分和10分。
4.1包干区卫生考核由总务处指定专人每天不少于两次进行考核,为鞭策后进,采取末位扣分制,即在综合全校卫生状况的前提下,保证一定的扣分比率,对卫生状况较差的班级进行扣分,现阶段要加强午后考核并保持30%左右的扣分班级比例。
4.2.教室卫生由学生会生活部负责考核,按照平行班级相同要求的原则,仍然采取末位扣分制,保持一定的扣分比例,以达到督促后进的目的。
4.3各班包干区的具体划定及卫生包干区和教室卫生的具体扣分办法另见考核标准(另发)
5 宿舍卫生纪律考核办法:宿舍的卫生纪律考核具体由各宿舍区宿舍管理员负责,由值日行政领导及主管领导负责监督,根据各班寄宿生人数不同的具体情况,努力体现公平原则。
5.1每天由宿舍管理员对各宿舍的卫生纪律情况进行考核,按宿舍号在各宿舍区公布考核结果,(具体考核办法另行组织各宿舍区学生学习)
5.2将考核扣分情况记入当日各班量化考核表,混合宿舍按各班人数等比例扣除。
5.3体现奖勤罚懒原则,各宿舍区要高标准执行宿舍卫生纪律考核细则,保证一定的扣分比例;对不合格宿舍宿舍管理员可以要求学生在早读课期间回宿舍重新整理和打扫,经检查合格后可酌情少扣除考核分。
5.4考虑到各班寄宿生人数不等的具体情况,在月底综合评分时采取如下折算方法:将同层次班级的人均寄宿生扣分乘以寄宿生人数作为各班寄宿生人数加分,在此基础上扣除实际宿舍扣分作为该班该月量化考核分。
6、自行车停放考核由政教处指定专人进行考核,每日考核三次,满分为10分,具体考核办法另见《考核办法》。
7、奖励加分和班级突发事件扣分:
7.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当日值日领导批准可酌情加考核分1-5分
7.1.1班级完成学校临时突击性任务,如社区服务、志愿者行动,临时突击性扫除,临时突击汇报表演等。
7.1.2 被评为班级板报一、二等奖的班级。
7.1.3 拾金不昧获家长及社会好评的班级。
7.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当日值日行政领导批准扣除班级考核分1—5分。
7.2.1 打架斗殴,在校内外造成一定影响的
7.2.2 违反课堂纪律致使正常课堂教学秩序被破坏的
7.2.3 学生有意破坏公物,造成一定影响的
7.2.4 其它有损于学校社会形象的情况
7.2.5 不能正常开展班团活动,对应上报学校异常情况滞后或不报并引起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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